“跨省倒垃圾”之忧怎么解?
2015年5月,上千吨的生活垃圾被从上海用船偷运到江苏无锡惠山区洛社镇掩埋,导致当地环境污染,影响恶劣。
2016年3月,河北省巨鹿县警方查获一起跨省非法倾倒固体废物垃圾案,现场发现由山东省非法运输至巨鹿倾倒垃圾400吨,扣押半挂运输车5台,装载机1台,挖掘机1台。
2016年5月27日晚,一辆大挂车从广东深圳运来满满一车垃圾至于都县葛坳乡蛇颈村偷倒,刺鼻的恶臭味弥漫整个村落,司机和车辆已被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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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化的迅猛发展,中国兴起了大大小小的城市,日常生活我们每天都在产生垃圾、处理垃圾,每年上亿吨的垃圾也日渐成为城市之痛,“垃圾围城”不再是耸人听闻,人们无时无刻不在忍受着垃圾带来的恶臭。但跨省倾倒垃圾,“以邻为壑”的现象却屡见不鲜,时见报端,更是让人不寒而栗,深恶痛绝。
资料显示,安徽省环保部门在2009年、2010年、2011年三年内发现近十起跨省倾倒危险废料污染事件,这些化工废料大都名列国家危险废物目录。
到底是什么让这些企业或个人冒天下之大不韪“跨省投毒”?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表示,“一吨危废无害化处理费用至少要在3000元以上,在地下交易中,上线的价格仅仅每吨百元甚至几十元,可谓暴利。”
而一位环保专业人士指出,这一“肮脏生意”的最大责任还是在源头——输出地负责垃圾处理的机构,其在当地处理与转运他地处理之间可能存在很大的成本差异。
拿什么抵挡“跨界倒垃圾”的恶臭?笔者认为,相关部门要敢于担当,承担该承担的责任,绝不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要在其位、谋其政、负其责,对垃圾进行采样、分析、检测,顺藤摸瓜,查出源头负责垃圾处理机构,这个“罪魁祸首”,对垃圾倾倒造成的综合影响和损失进行科学评估,如果达到刑事立案标准,要立即启动司法程序,依法查处,严惩不贷。
城市垃圾处理要避免“以邻为壑”,必须依靠强有力的惩罚与约束机制。首先,切实提高跨区域倾倒垃圾的成本,对涉事单位、企业责任人给予严惩,追究其刑事责任。其次,对垃圾进行科学无害化处理,推进城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加快垃圾循环利用,将城市垃圾在本地变废为宝。再次,还要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尤其是环保部门要加强监管,严格控制工业垃圾、有毒垃圾排放,减少垃圾总量,让城市有能力处理自身产生的垃圾。
“打掉“垃圾偷运”的黑色产业链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还需要提高垃圾处理能力,从源头上破解工业垃圾无害化处理“有价无市”的难题。”有专家如是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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