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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一起基层违建案例调查

更新时间:2016-06-17 09:12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 阅读:4235 网友评论0

供热站属违建,地方政府部门却“一路绿灯”默许;群众财产遭受损失,纠纷不断,镇政府却给企业开出荒唐“保证”。事情曝光后,供热站仅被处罚1万元,继续运营至今。  

近日,记者调查发现,这起发生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哈拉道口镇的事例折射出,一些基层政府法律意识淡薄,上级监管部门不作为,为违法企业撑起了“保护伞”。  

■供热站未批先建,环评手续迟到近半年  

哈拉道口镇哈拉道口村村民胡广新是当地养鸡大户,2013年鸡存栏约1万只,年收入近40万元。“2014年隔壁供热站开始施工后,每天要捡出300多个软壳蛋,死亡十多只鸡。每天损失400多元。”  

质疑受到供热站影响的不止胡广新一家。周边养殖户反映,供热站装卸煤时,扬起的煤灰在村子里落得到处都是,不仅影响牲畜上膘,而且造成不少牛羊死亡。  

记者在现场看到,供热站距离最近的养鸡场仅有一墙之隔。供热站周边的房顶、道路和秸秆上都落了一层黑色的煤灰,连羊的鼻孔里也全是黑的。  

对于村民反映的污染问题,赤峰天宫供热有限公司和政府相关部门均予以否认。哈拉道口镇副镇长马小冉说:“供热站实现集中供热,小锅炉没了,大气环境变好了。反映问题的只是少数人。”天宫供热公司董事长唐立军说:“平时鸡也会死,不能说鸡死多了就一定是企业造成的。我们是拿到了环评的。”  

虽然对于牲畜死亡的具体原因,目前并没有明确说法,然而记者调查发现,供热站本身是未批先建的违建,并且环境保护措施并不到位。  

相关证据表明,供热站是在村民举报4个多月后才补办的环评手续。通常情况下,为了防止煤灰被风刮起,环评要求在存放煤时需要苫盖,运煤车要全封闭,但实际上供热站内大量的煤随意露天摆放,运煤车也是普通的翻斗车。煤车卸煤时尘土扬至半空,久久难散。  

■镇政府给企业写保证,各部门一路绿灯  

随着调查深入,记者拿到了一份签署于2013年12月3日的《热力集中供热站及区域供热项目建设合同》,甲方是赤峰市松山区哈拉道口镇人民政府,乙方是赤峰天宫供热有限公司。  

合同显示:“甲方负责协调电力、水利、土地、规划、交通等有关部门为项目提供支持帮助”“甲方将全力协助乙方办理供热站建设工程所需的一切手续”“保证为乙方提供优良的建设环境……如遇个别家庭、个别人阻碍施工,镇政府保证会第一时间向上级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记者调查发现,有了这份保证书,供热站无论是前期的未批先建,还是后期的无证经营,都得到了乡镇政府的默许和上级监管部门的“宽容”。  

2014年6月,接到举报的赤峰市环保局查证哈拉道口供热站没有办理环评手续后,曾责令其停止建设。随后赤峰市政府发现,这个供热站不仅是没有通过环评,国土、规划、住建等部门的许可也都没有。但仅仅过了一个多月,供热站就强行复工了,此后除了环保局为其补办环评手续外,再没有任何部门出面阻止供热站施工或运营。  

天宫公司非法施工和运营受到的处罚,仅是一张来自赤峰市国土局的1万元的罚单。其他部门对记者表示,目前还没有处罚企业的决定。甚至有的部门直到供热站运营了一年多后才发现企业原来是违法的。  

直到5月30日,哈拉道口供热站才刚拿到国土证,其他手续仍不全,哈拉道口镇政府则表示对此毫不知情。  

赤峰市规划局松山分局局长温兆平说,目前不少乡镇一级的基础设施都是未批先建。天宫公司建设的9个供热站中,也只有3个刚办完全部手续。  

■建供热站竟是为促楼盘销售?基层勿成“法外之地”  

近年来,类似案例在基层并不鲜见。记者调查发现,片面追求政绩和心存侥幸,是造成部分乡镇违法建筑泛滥的根本原因。  

唐立军说,哈拉道口镇当初之所以通过招商引进天宫公司,是因为镇里新建的居民楼没有集中供热,销售困难。后来村民反映污染时,天宫公司也曾考虑撤资,但相关部门随之“热情挽留”并保证解决手续和村民上访问题,违法供热站才最终得以建成。  

内蒙古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于光军说,以往乡镇的土地制度建设比较薄弱,以发展为名的建设用地获得了较多“特殊照顾”。“由于资金与发展需要的矛盾,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各级部门对乡镇使用土地的要求和审批都比较宽松,变相容忍地方搞法外建设。”  

专家认为,“选择性失明”的根本原因还是地方政府没有正视发展和法治、环境的关系。“任何理由也不能拿来作为违法的借口。”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助理研究员谢杰说,无论出于何种目的,违法行为都不应成为被保护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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