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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煤改电”,为何质疑声不断?

更新时间:2016-07-18 15:38 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 阅读:6452 网友评论0

朝阳区6499户、平谷区6750户、顺义区7418户、昌平区8675户、怀柔1.04万户、房山区2万户、通州区4万户……

目前,我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煤改电”工程正在北京市各个区县紧锣密鼓地推进。按照计划,未来两年内北京市将至少对26万户家庭中以煤为热源的取暖设施进行改造。为此,北京市政府将至少投入98亿元人民币。旨在改善北京市的空气质量,因而原本应该赢得民众喝彩声的北京市2016年“煤改电(空气源热泵)”工程,在它尚处于起步阶段的时候,却传来了一浪高过一浪的质疑声。

这种质疑声,源自目前北京市各个区县正渐次推进的“2016年‘煤改电(空气源热泵)’工程”的“招投标”环节,这种质疑声的背后,是很多企业越来越加重的担心:包括政府相关部门在内,越来越多负责推进这项工程的机构,都开始忽视引发这项浩大工程的“空气质量”,却把更多精力放在分食这项浩大工程背后的巨大“蛋糕”上。

7家企业被疑违规入围大兴区“煤改电”项目

6月8日,由北京市大兴区农村工作委员会作为招标单位、由北京方圆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的“大兴区2016年‘煤改电’户内取暖设备-空气源热泵供货及安装”工程的入围企业名单“出炉”。作为北京市2016年“煤改电(空气源热泵)”工程的第一个招标结果,大兴区“农委”发布的上述入围结果备受瞩目。

在这份入围名单中,20家企业的名字赫然在列:约克(中国)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双志新能源有限公司、中山市爱美泰电器有限公司、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四季沐歌太阳能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天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正理生能科技有限公司、鑫鲁禹能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青岛海信日立空调系统有限公司、同方人工环境有限公司、北京永正电器设备有限公司、广州万居隆电器有限公司、万家乐空气能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天舒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韩奥大华(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韩奥电气(天津)有限公司、山东福德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科希曼电器有限公司和杭州真心热能电器有限公司。

备受关注的上述结果,很快就遭到了质疑。不少空气源热泵企业指出:这一结果严重违背了北京市“农委”此前发布的《北京市2016年农村地区村庄“煤改清洁能源和减煤换煤”相关推进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的多项规定。随后,一份针对上述入围结果的“异议书”开始在空气源热泵行业从业者之间传播。该“异议书”引“经”据“典”,指出上述20家入围企业中的7家企业——“韩奥大华”、“韩奥电气”“约克”、“天普”、”广州万居隆”、“海信科龙”、“青岛海信”存在违规入围的嫌疑。

亟待解开的5大“谜团”

该“异议书”对入围大兴区“煤改电(空气源热泵)”工程的7家企业的质疑,主要体现在5个方面:

一、入围企业缺乏必要“认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条件”规定:投标企业需具有有效的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国家CCC认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但查询国家相关认证业务服务平台后显示,韩奥大华(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没有1款热泵产品拥有3C证书,天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只有一款热泵产品拥有3C证书,且输入电压为380V。不符合相关规定。

二、入围企业属于“小企业”。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后显示,韩奥电气(天津)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虽然是10000万元人民币,但实收资本只有300万元。可见该公司属于“小规模企业中标”。这与“指导意见”第三条规定的“小规模企业不能参与投标”的规定相违背。

三、入围企业属于“关联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结果显示,韩奥大华(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持股人均为孙建斌,而韩奥电气(天津)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亦为孙建斌(控股比例为80%)。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3.5.3的规定,这两家企业只能择优选择一家企业入围。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海信日立空调系统有限公司同样存在“关联”嫌疑。

四、入围企业不属于“实体企业”。约克(中国)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从事大楼自控系统、智能型消防系统自控设备、空调及冷冻设备、空气处理设备及上述产品相关配件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提供安装维修等相关配套业务、技术咨询和其他售后服务。这显示出,该企业为“非实体生产企业”,不符合投标人的资格条件。韩奥大华(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同样的问题。

五、入围企业属于“新企业”。“指导意见”三条规定:(应)注重企业长期信誉。各区严禁选择“新成立、刚转产、小规模”的企业及“未定型、无推广、近年还未正式进入市场”的产品。招标文件还要求投标单位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业绩等资料。而成立于2014年10月29日的广州万居隆电器有限公司违背上述规定。

谜团背后被疑存在“潜规则”

7月1日,正当记者考虑由《中国建设报》社以书面形式向大兴区“农委“提交“异议书”的时候(此前记者在向大兴区“农委”相关部门求证“异议书”的真实性时被告知:大兴区“农委”由于没有收到相关企业的书面“异议书”,所以暂时不便答复有关“异议书”的疑问),北京市大兴区“农委”发布了新的“大兴区2016年‘煤改电’户内取暖设备-空气源热泵供货及安装工程”入围企业候选人名单。

在这份新名单中,此前被质疑存在关联关系的4家企业中,有三家被除名,遭到质疑的另外三家公司被继续保留。3家企业被除名后出现的空缺,被新增加的3家公司补齐。

对于大兴区“农委”的上述“改正”结果,很多空气源热泵企业并不“买账”,甚至大失所望。不少企业向记者反映,很多长期主要从事供暖用空气源热泵加工、有大量成功应用案例的企业,要么在买标书的环节就被挡在“门”外,要么在竞标环节惨遭淘汰。但很多原本主要从事空调产品或空气源热泵热水器产品加工、很少有成功的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应用案例的企业,却顺利入围。他们原本以为,大兴区“农委”在遭遇了沸沸扬扬的非议之后,他们公布的第二次入围结果至少会大体上令人信服,却没想这一结果反而让他们大失所望。

让这些企业更加无望的是,发生在大兴区煤改电(空气源热泵)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这些令人失望的现象,在北京市另外一些区县的2016年煤改电(空气源热泵)招标过程中也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位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我在空气源热泵供暖行业苦心耕耘了10多年,我对业内大部分但凡有一定规模、拥有一定成功应用案例的企业了如指掌。但目前入围北京市各个区县‘煤改电(空气源热泵)’工程的企业中,至少有1╱3的企业我压根都没听说过!”

令人失望的现象频繁出现,让很多企业对于流传在空气源热泵企业中的一种看法越来越认同:导致上述令人失望的现象发生的原因,除了北京市“农委”在制订“指导意见”之初就留下了政策瑕疵或漏洞之外,根本原因是出现在北京市各个区县“煤改电(空气源热泵)”招投标过程中的“潜规则”。

就在本文即将截稿时,记者收到了一封微信版的“大兴区煤改电项目企业造假举报信”。该举报信以实名举报的形式,对大兴区于7月1日发布的大兴区2016年“煤改电(空气源热泵)”工程的入围企业新名单提出了质疑。在写给北京市“农委”、北京市“新农办”、北京市监察局等单位的这封举报信中,举报人指出“约克”、“天普”、“深圳派沃”等5家企业严重造假,希望大兴区政府严肃处理相关企业,提醒个别(单位和个人)不要充当上述企业的保护伞或代言人。

“煤改电”如何推进才能让人信服?

质疑声不断的北京“煤改电”到底该怎么推进才能让人信服?对此,业内人士提出了他们的看法:

一、让“懂业务”的部门牵头推动这项工作。一些业内人士认为,北京市“煤改电”在推进不久就出现这么多问题,这把北京市“农委”不专业的特点暴露无遗。这些人建议,北京市的“煤改电”应该由较了解企业的北京市“发改委”、较了解建筑节能状况的“住建委”和较了解产品环保性能的“环保局”牵头组织,而不应该由“农委”牵头。

二、要加大追责力度。不少企业希望北京市“新农办”能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加大追责力度,尤其是要加大对各个区县“农委”的追责力度。他们认为,只要能管好各个区县的“农委”,这些“农委”自然有办法确保“煤改电”工程基本公正与合理。

三、不能用空调或空气源热泵热水器的相关标准,来衡量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由于目前我国空气源热泵产品尚无国家标准,因此北京市各个区县在推进“煤改电”工作时经常出现“用空调或空气源热泵热水器的相关标准来衡量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的现象。这显然不合理。希望相关部门加强对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的研究和学习,用更具操作性的标准对其进行衡量。

四、让招投标工作真正做到公正、透明,不能用招标细则为某些企业“背书”。有企业向记者反映:在一些区县的“煤改电”招标工作中,存在着招标单位为某些投标企业量身定做“竞标细则”、人为地对另外一些投标企业设置门槛的现象。这种现象应该制止,让招标工作更加公正、透明。

五、考核投标公司标书的评分标准,应该可以最大程度地量化。审核专家的身份应该公示。很多企业向记者反映,他们的竞标结果出来后,几乎所有“客观题”,如厂房面积、员工数量的得分,与他们自己评估的分数相差无几。而几乎所有由专家“酌情打分”的“主观题”,他们的得分普遍低于自己评估的分值。为此,这些企业建议,对投标企业的标书进行考核的评分标准,应确保可以最大程度地量化,尽最大可能避免“人情分”、“腐败分”。另外,既然投标公司能否入围的命运与审核“专家”密切相关,就应该对这些专家的身份、专业特点进行公示,让其接受公众的评判。

六、适当延长发布招标公告的准备期和入围结果的公示期。很多企业向记者抱怨,不少区县的招标公告发布后,要求相关企业在三天或五天内前往指定地点投标。这让得不到“内部消息”的公司要么因为没看到此公告而错失“良机”,要么看到公告时已经没有时间进行准备。不少区县公示入围结果的时间也太短——有的只有一周时间,这很难让企业对入围结果进行有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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