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气污染重点违法案件曝光:最高罚款280万元
江苏省近期加大对大气污染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着力推动空气环境质量改善。今天从省环保厅获悉,9起大气污染重点违法案件有最新进展,涉南京、无锡、常州、张家港、南通、连云港6市,罚款金额最低10万,最高一起为遭环保部曝光的中石化连云港碱厂案,累日计罚达280万元。
南京化工园区
龙翔液体化工储运码头有限公司废气超标排放
本月3日,南京市化工园区环保局对南京龙翔液体化工储运码头有限公司现场检查,采样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中臭气排放浓度为31(超标0.6倍)。8月6日,南京市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其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拟处罚款30万元。
南京雨花台区
中船绿洲机器有限公司废气直接排放
7月25日,雨花台区环保局对南京中船绿洲机器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喷丸车间粉尘吸收装置未正常运行;锚绞机喷漆点无VOC治理设施,有机废气直接排放。7月27日,该区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其立即改正,并拟处罚款27.36万元。
无锡锡山区
废气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
7月31日,锡山区环保局对无锡市昕鑫钢管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酸雾吸收装置酸洗工段产生硫酸雾(废气)未经有效处置直接排放。锡山区环保局当即对酸洗工段的加热电源设备进行查封。8月3日,该区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废气治理设施恢复正常运行之前不得生产,并处罚款20万元。8月5日环保局复查时,该公司已整改到位。
常州市
两公司废气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
7月15日,常州市新北区环保局对常州市江南辐条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电镀车间正在生产,废气(酸雾)处理装置喷淋塔内吸收液呈中性(pH值约为6),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8月5日,新北区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责令其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拟处罚款20万元。
7月11日,常州市钟楼区环保局对常州市正和电磁线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过程中,车间东面、北面门开启,部分生产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7月22日,钟楼区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其立即停产整治,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拟处罚款10万元。
张家港市
废气超标排放限产案
7月19日,张家港市环保局对张家港市荣昌热镀锌材料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其厂界氯化氢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493mg/m3(超标1.5倍)。8月1日,环保局下达责令限制生产决定书,责令其限产50%,限产时间1个月。8月4日,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万元。8月9日复查时,该公司厂界氯化氢无组织排放浓度已达标。
南通
两公司废气超标排放
7月20日,如皋市环保局对南通柳泉橡胶制品有限公司现场检查,该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恶臭浓度为32和26(分别超标0.6倍、0.3倍)。7月21日,如皋市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其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拟处罚款10万元。当日起,该公司已全面停产整改。
7月6日,南通市通州区环保局对南通惠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现场检查,该公司酸洗磷化车间酸雾收集不彻底,排放超标。7月15日,该区环保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7月27日,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其停产整治,并拟处罚款10万元。8月4日,环保局现场复查时,该公司已按要求密封整改,监测结果达标。
连云港
碱厂废气超排按日计罚280万元
5月17日,环保部发布《关于公开2016年第一季度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公告》,中石化连云港碱厂因超标排放烟气氮氧化物被通报。
5月27日,连云港市环保局对该厂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该市环保局督察时,发现该厂仍未改正氮氧化物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随后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厂实施按日计罚,罚款基数10万元,计罚天数28天(起止时间5月28日至6月24日),罚款总额280万元。
环保厅调查显示,目前,该厂已完成1、2号锅炉脱硝设施改造,3号锅炉改造计划于10月6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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