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3家钢企环境违法
更新时间:2016-10-10 09:23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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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10月9日电(记者寇江泽)环境保护部日前通报钢铁业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情况,173家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其中违反建设项目环保规定62家,超标排污35家,未有效控制粉尘等无组织排放25家,自动监控设施运行不正常5家,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染物等其他违法行为46家。
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钢铁企业进行了处理处罚,对23家企业实施限制生产,29家企业实施停产整治,2家企业实施停业关闭,3家企业责任人实施行政拘留,共计罚款1889.46万元。
据介绍,8月24日至9月2日,按照国务院工作部署,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组织开展了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专项督查。截至9月11日,全国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共对1019家钢铁企业(含停产390家、在建5家)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家次达5527次。
检查发现,违反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超标排放、落后产能淘汰不彻底等问题相对突出。部分钢铁企业仍不能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部分企业环境管理存在漏洞,生产比较粗放,原辅材料跑冒滴漏,粉尘无组织排放,原料和固体废物堆场无有效的防尘措施。
环保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配合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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