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安徽政协委员治水治污开良方
水环境改善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经过多年防治,我省水环境状况趋稳向好,但是水环境安全仍然面临威胁。10月28日,安徽省政协召开“加快推进水污染防治”界别协商会。会上,委员们围绕城乡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我省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完善水环境保护体制机制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
我省水环境形势依然严峻
今年上半年,省政协成立专题调研组,先后赴合肥、淮北和马鞍山等地进行专题调研。经过开展实地调研、广泛了解情况、听取意见,调研组认为,我省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水环境质量持续得到改善。但总体形势依然严峻,水环境保护工作还有不少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调研组认为,我省水环境形势依然严峻。一是部分支流水质仍然较差。全省Ⅴ类及劣Ⅴ类水质的断面仍占17.8%。二是黑臭河水体未得到有效治理。调查显示,全省设区以上城市仍有225条黑臭河水体亟待整治。三是我省工业污水排放量占比虽逐步减少,但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淘汰落后产能等任务较重。
饮用水水源地也还存在安全隐患。据调研,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违法建筑、违法行为还一定程度存在。备用水源建设有待加强,目前仍有5个市、30个县未建成备用水源。农村地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基础薄弱,缺乏必要的卫生防护措施和检测设备。地下水水质状况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地下水污染较重。
农业面源污染管控难
目前,我国农业已超过工业成为最大的面源污染产业,呈现量大类多、分布广的特点,总体状况不容乐观。农业面源污染业已成为我省主要水污染来源。调研组认为,农业面源污染排放主体分散、隐蔽,排污随机、不确定,不易监测,监管难度大。全省农业生态环境工作仅停留在试点示范层面,难以推广普及。
针对这些问题,省政协委员,民革中央“三农”委员会副主任,安徽农业大学国土资源研究所所长、经济管理学院教授於忠祥从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源”、“汇”管控并重出发,建议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长行动,最大限度地整治乱施滥用化肥农药的行为,推广无害化防治病虫害技术。他还提出,“农村塘坝体系是天然的农业面源污染‘处理厂’,是‘汇’污染治理的第一站。然而,当今的农村,绝大多数塘坝淤塞,遍布的是‘碟子塘’。”他建议结合实施“千村万塘”工程,结合农村土地整治,修复和完善农村塘坝体系。“鉴于我省农村土地整治的新增耕地主要来源于坑塘填埋,建议取消新增耕地率3%的规定。”
“目前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有效的经济措施主要有两种,一是经济处罚措施,二是经济奖励措施。”省政协委员,阜阳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高级农艺师李庭奇认为,针对农业农村水污染现实情况,经济处罚措施难以实施,增加绿色补贴,建立长期有效的经济激励机制是现实最好的选择。“绿色补贴可采取对应用绿色生产技术造成成本上升及产量损失的进行综合补贴;也可以直接对绿色产品进行扶持补贴,使绿色产品销得出、收益高。”
城市污水分流处理成短板
在城市中,也存在较为严重的水污染问题。据悉,我省部分城区尤其是老城区污水管网建设滞后,有些污水管网破损严重,导致污水无法完全收集处理。雨污分流不够彻底,污水顺雨水管道直排江河或雨水进入污水管道稀释污水浓度等情况还一定程度存在。此外,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目前还有很多乡镇基本上没有污水处理设施。中水回用工程建设进展缓慢,城市污水处理后利用率低。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达标排放后,主要污染物浓度还远远高于地表水水质标准。
李学良委员认为,我省水污染治理装备产业仍然发展不足,多数环保企业产业、科技“两张皮”现象仍较突出,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动力不足,导致水污染防治等环保装备总体水平不高。他建议政府通过大力支持创新发展,促进产学研结合,支持现有环保企业“强体”、促进潜在环保企业“转身”、加强外来环保企业“引凤”来壮大水污染治理装备产业。李学良提出,未来几年我省水污染治理产品与装备需求应该谋求重点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新建、提标改建;工业废水处理的核心设备、高端材料及药剂生产制造;水环境监测仪器设备以及应急管理平台和软件系统等领域得到发展。
省政协委员,省政府参事室参事、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钱敏认为,进一步改善排放水质极为紧迫。“按照现行标准,即使入河排污口达标排放,仍会造成河流、湖库水体水质超标。”为此他建议,在污水处理厂退水区设立人工湿地,对退水进行生物生态再处理,既可进一步降低退水污染物含量,改善入河水质,又可美化优化环境。对水污染重点地区和有条件的地方,提高污水处理厂退水排放标准,执行特别排放限值。
“多龙治水”不利监管
水污染防治不在一朝一夕,需要有长效机制。而目前我省多数地方治污资金主要依靠国家和地方财政投入,资金来源有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投入保障机制不完善,市场化融资困难。此外,在监管方面,“多龙治水”、政出多门、部门职责交叉问题突出。基层环保队伍建设相对滞后,人员、设备严重不足,“小马拉大车”现象普遍。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完善进展缓慢,补偿投入力度不足,补偿渠道有待拓宽。
程晓舫委员提出,水污染防治工作一定要“定调子”,从顶层设计上尽快建立完善水污染防治协作联动机制,落实生态环保“党政同责”,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同时,预防治理结合。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和严格区域环境准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淘汰落后产能,严控新增产能,实施重点污染行业清洁化改造等。
杨天标委员则建议实行水污染防治任务清单制度。制定黑臭水体整治、入河排污口整治、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重点行业整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各项任务清单,并明确任务牵头部门、责任人及完成时限。任务清单实施动态管理,分年度下达任务,逐项调度,逐一销号。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由环保部门提请党委、政府对其采取约谈、挂牌督办、项目限批等限制性措施。他还建议将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实施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及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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