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报多领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近2000万将收回
23日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上,市审计局局长吴素芳作了《关于北京市2015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审计整改情况是首次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有望下月对社会公布。报告提出,18.17亿元问题资金已整改纠正,其中包括北京市将收回虚报多领的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近2000万元。
目前,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和重点专项资金等三大类、共计585个具体整改事项中,有150个事项已整改到位;其他435个事项有的正在整改过程中,有的已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将在2017年预算执行中落实,涉及体制机制性问题正在研究解决。
截至今年9月底,审计整改已上缴财政或归还原资金渠道、缴回其他资金、调整会计账目等合计18.17亿元,占整改应纠正金额的98.74%,推动开工建设74个项目,促进拨付资金到位58亿元,消化存量资金4.85亿元。
重点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方面,关于部分大型设备尚不具备安装使用条件,闲置现象较为突出的问题,市医管局积极督促相关医院按规定程序完成设备采购及资产管理流程,并在市属医院绩效考核中,增加了财政资金所购固定资产使用情况的考核指标。截至9月底,相关各医院已整改问题金额9861.59万元,其中25台设备已投入使用,涉及金额5527.49万元;7台设备到位并进入试运行,涉及金额4334.1万元。
关于部分轨道交通线路拆迁资金未及时退回问题,目前,地铁10号线二期等9条线路滞留的拆迁资金已退回京投公司8.96亿元。其余5.3亿元拆迁资金已经调整用于其他轨道交通建设拆迁项目。关于4号线等3条线路中4个股东资本金尚未实缴到位问题,目前有6.58亿元股东资本金已补缴到位。
专项资金方面,关于个别单位虚报多领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问题,目前,市财政局已组织市、区两级有关职能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要求职能部门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截至2016年9月底,市财政局已通知相关单位上缴市财政专项资金1908万元;市环保局已将企业重复领取的燃煤锅炉改造补助资金55万元收回,并上缴市财政局。
整改情况
68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已补缴
针对2个企业少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680.89万元,市国资委已责成北京外企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386.6万元、294.29万元,由于2016年的预算已编制完成,市国资委已商市财政局,将于2017年上缴。
针对安排给3个企业的5个项目8450万元,相关企业未及时拨付给项目单位问题,市国资委责成相关企业落实国有权益,及时将预算资金拨付至项目单位。截至今年9月底,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将8080万元拨付至项目单位。
42万元多发生育津贴全部追回
针对5个区6个单位多发放生育津贴42.33万元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将资金全部追回并上缴区财政。针对个别单位挪用生育保险基金8.42万元用于本单位人员经费以及3名参保人员违规领取晚育津贴2.37万元问题,石景山区财政局在2016年预算中,核减抵扣鲁谷社区违规支出经费8.42万元;海淀区万寿路街道办事处对相关主管领导和违规领取晚育津贴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约谈相关当事人,违规申领的晚育津贴2.37万元已退回。
此外,针对2个区6个单位59.2万元生育津贴长期滞留问题,海淀区和平谷区积极督促整改,滞留资金已全部上缴区财政。
7291万元非税收入上缴市财政
关于5个部门非税收入未按规定上缴财政的问题,2个部门已将取得的房租收入等非税收入7291.95万元上缴市财政。
其他部门正在与市财政局进行沟通协调研究解决所属差额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组织收入能力不足,依靠非税收入维持人员开支和机构运转的历史遗留问题。
预算执行环节,关于15个部门以拨代支或虚列项目支出,以及19个部门提前支付资金的问题,各相关部门按照合同规定的实践内容履行支付款项手续,截至目前,有4个部门已将相关资金8647万元上缴市财政。
因公出国(境)超预算已做说明
“三公”经费及会议培训费管理环节,关于2个部门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超出预算数问题,市旅游委已结合自身机构职能调整情况,将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超预算情况向市政府作了汇报,商市财政局协调解决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问题,市文化局对于确实要追加的新增临时重大对外交流活动产生的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将敦促业务部门及时报请市政府审批。
关于5个部门会议未在会议定点单位召开,个别部门会议费报销手续不完备问题,各相关部门规范了报销和审批流程,有的部门对相关领导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防范问题再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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