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汉中制定南水北调十三五规划
近日,汉中市发改委制定出汉中市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保护“十三五”(2016—2020年)规划。规划对“十三五”期间,汉中市将重点推进的加快实施市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抓好汉江入河排污口整治等工作任务进行了详细部署。
根据该规划,“十三五”期间,汉中市将重点推进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大力推进以沿汉江建制镇为重点的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以《汉江流域沿岸城镇污水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2015-2020)为引领,以沿汉江37个建制镇为重点,项目估算投资15亿元,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34个污水处理项目、21个垃圾处理项目的实施。
对汉江水质有重要影响的汉江一、二级支流流域内的重点镇或陕南移民搬迁点,同步配套规划建设污水垃圾处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同时投运。镇级污水处理厂不低于一级B排放标准。
加快实施市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完善垃圾处理场渗滤液配套工程
按照国务院“水十条”、环保部2014年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执法检查提出的建议和《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市、县级污水处理厂应在2017年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目前,汉中市除留坝、佛坪已按一级A标准建成投运外,其余各县和市污水厂均为一级B标准。在“十三五”期间,完成现有污水厂的提标改造,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2016年市、县污水厂基本完成提标改造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开工建设,2017年完成提标改造项目建设任务。同时要完善、改造县级污水管网和垃圾处理场渗滤液配套工程。
抓好汉江入河排污口整治
“十三五”期间,抓住国家定向调控、加强薄弱环节的有利时机,实施一批雨污分流改造、污水管网配套项目,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券资金支持和采用PPP模式,解决资金不足问题。
汉中市中心城区和县城及较大的产业园区等城市新建区,应及时规划布局建设污水垃圾配套设施,地下工程应实行雨污分流、不欠新账。在总结汉中市丹治“十二五”规划中城固县小河关王堡等4个入河排污口整治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外地先进模式,对汉江主要入河排污口科学规划,集中力量开展整治。对中心城区冷水河口和县城的入河排污口,结合湿地公园建设,实现治理污染、扩大生态湿地、沿河景观建设综合效应。
继续抓好工业点源和农村面源污染治理
在巩固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成果的基础上,对沿汉江及主要支流沿岸高污染且治理无望的工业企业,必须予以关闭。妥善处理关停企业的职工安置、生活低保、资产处置和债权、债务处理等遗留问题,最大限度地减轻对社会稳定的影响。对现有企业的环保设施应根据企业规模和发展需要、废水排放标准进行升级改造,确保达标排放。
对新建、扩建工业项目原则上应进入工业园区,严格环境准入,严格工艺技术审查,推进清洁生产,严格落实工业园区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严把废水排放标准。对“十二五”已建成的工业废水处理项目,要尽快达产达效,发挥治污效益。对尾矿库、涉重金属污染源治理问题,应本着谁开发谁受益谁治理的原则,明确治理责任主体和政府监管职责。对无主矿山和尾矿库,由所在县区政府组织治理。
农业农村污染防治以小流域为单元,按“种养平衡,循环发展”理念,从源头、过程、末端三个环节,综合采取农业种植、农村生活污染防治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循环利用等措施协调推进。调整种植业结构,推行病虫害统防统治,推广低毒农药,减少化肥施用量,切实抓好农村规模养殖污染治理。
对广大农村地区的污水垃圾处理,要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做出全覆盖、体系化的布局规划,在重点完善县镇村垃圾收集转运设施的同时,积极推广小型垃圾焚烧技术;在偏远山区也可依据地域特点、交通状况和垃圾转运合理距离,按照相对集中、划片服务的原则,科学合理规划布局少量镇级垃圾卫生填埋场,妥善处理好垃圾渗滤液问题,严防二次污染,不留后患等。
明确责任赏罚分明
该规划要求,各级政府是辖区内水质保护、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规划的组织实施。要把南水北调水质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奖惩。
对规划提出的目标、重点任务和中省市安排的相关重点项目,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对领导不力、重视不够、工作推进缓慢的,要督促整改;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具体、造成严重失误的,要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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