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19家企业签订2016年排污权收储合同,交易量达3761万元
排污单位通过出让部分排污权指标来获取收益,同时达到减排的目的,实为两得之举。
近日,湖南省召开2016年度排污权收储项目签约仪式暨排污权交易工作座谈会。会上,来自9个地市的19家企业与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省排污权交易中心)签订了收储合同,19家企业的回购资金合计3761万元。
排污收储
企业出让指标将成主要交易方式
对于此次的排污权收储工作,湖南省排污权交易中心主任吴小平表示,重点是鼓励和表彰各企业在治污减排上面投入的资金、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
他说,很多企业以前都认为,环保治理是个花钱的事情,只有投入和付出。“现在有了排污权交易政策,企业实现了收益,还加大了治污减排的积极性。”
目前,湖南省有8700多家企业已经分配核定了初始排污权。排污权交易则通过初始分配、有偿使用和市场交易3个手段,让排污单位通过治理减排,获得富余排污权指标,鼓励其通过市场交易获得减排收益,从而达到促进减排,改善环境的目的。
“有偿使用能够提高环境成本,最终目的是鼓励企业少占有、少排污、少付费。”吴小平告诉记者,进行排污权市场交易还对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产业结构调整起到一定作用。
据统计,近6年来,共有7178家企业缴纳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省市县共收缴费用3.5亿元,计算下来每个单位年均约一万元。吴小平表示,湖南省的政策遵循的是“低价起步、逐步提升”,“湖南省现在的收费标准是全国最低的,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1/10。”
截至目前,已实施排污权交易2078笔,交易金额达2.15亿元。从2011年的8笔到2016年的756笔,排污权交易在逐年增加。
据吴小平介绍,交易金额的2.15亿元中,有一半的交易资金是减排企业通过出让指标获得的,“这也将会是以后的主要交易方式。”
企业如是说
承担治理责任减少污染排放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15000元/吨的价格出让了70吨二氧化硫的排污权,回购资金105万元。“我们企业在6年前就办理了相关手续,通过大气污染治理,由烧煤改为烧气,每年需多投入700万元的治理资金。”这家公司负责人表示,企业要承担自己的责任,通过环境治理减少排污。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巴陵石化分公司负责人在座谈会上表示,“十二五”期间公司在环保治理方面的资金投入达10亿元,污染量下降了78.5%。他认为,排污权收储项目既促进了减排,又提高了企业主动减排的积极性,希望排污权交易中心加大以购代补的力度。
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是湖南最大的火力发电厂,在环保方面投入很大,今年已完成两个机组的超低排放改造,明年将继续完成4个机组的超低排放改造。
怀化市环保局负责减排和排污权交易工作的一位工作人员提出,“通过治理改善了环境,又得到了回购资金的支持,大大提高了企业重视环保、主动加强治理的积极性,具有很好的示范效应。”他建议,企业以后在生产经营工作中,加强环保工作,特别是对治污设施的维护,让污染物达到稳定排放。
延伸阅读
排污权量与排污许可量是否一致?
有公司企业代表提出了有关排污权量和排污许可量是否一致的问题。就这个问题,吴小平做出回答。
“排污权从省里的制度设置来说,就相当于买的土地,只要没有交易出去,就还属于企业。而排污许可量则是根据排污单位的排放标准和生产产能,结合区域环境容量状况给出来的。企业要通过减排来达到你的许可量,但许可量一定不能超过排污权量,先有排污权,才有许可量。”吴小平说。
针对大家所关心的排污权“卖不完、卖不了”的问题,吴小平表示,剩余指标还是大家的,可以继续卖。“可以通过市场消化,我们将优先安排企业富余指标上市交易,政府储备指标不会抢占社会市场,会优先保障企业利益。”
湖南省环保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处长唐跃成表示,下一步将增加排污权交易的数额,把排污权交易和排污许可证有机结合。“新的排污许可制将成为排污监管的核心制度,要求企业达到要求排放,既要达标,又要达总量。在环境容量不够的情况下,将实施限产、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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