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垃圾分类透视社会文明进程
核心提示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
■垃圾分类涵盖前端分类、中端运输、末端处理等多个环节,一环失守全盘沦陷
■要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的法律法规,加大推行垃圾分类监督、考核、激励和处罚力度
“垃圾围城”“垃圾围村”……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垃圾的产生量与日俱增,堆积如山的垃圾在侵占土地浪费资源的同时,给人们的居住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威胁。
2016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关系13亿多人生活环境改善,关系垃圾能不能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垃圾分类的进展也折射了社会的文明程度。如何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需要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
1、垃圾分类缘何又回到混放混装
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关系到中国13亿多人生活环境改善。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2017年将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
近日,我国发布《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底,实施强制分类的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9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实际上,从2000年开始,我国已将北京、上海、南京、杭州等8个城市列为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2014年部分城市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但效果并不明显,不少试点居民区,垃圾分类一段时间后又回到了“混放”“混装”的原始状态。
调查中记者发现,许多城镇垃圾分类不过是分类垃圾桶,仅止于将垃圾桶分为“可回收”与“不可回收”两类,而事实上垃圾并没有分类投放;甚至在多数乡村连个像样的垃圾桶都没有,依旧是“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
在江苏淮安某小区,尽管垃圾分类在该小区已经实施了3年多时间,但成效并不明显。“小区开始实施垃圾分类时,我们的热情很高。但后来发现,垃圾车过来运垃圾时,把我们分好类的垃圾一股脑混放在一起运走了。如果这样运垃圾,我们也没必要给垃圾分类了。”家住该小区的张先生认为,物业人员应做好垃圾分类的管理工作,提醒更多的居民参与进来。
“垃圾分类开始阶段,小区使用的是市城管局配备的两辆垃圾车,一辆收运可回收垃圾,另一辆收运其他垃圾。”该小区物业经理徐蓉解释说,“后来,司机反映称垃圾车用起来不方便,就又改用原来的垃圾车,但采用的还是分类收运的方式。”徐蓉表示,后来之所以没有坚持下来,主要是因为有的居民并没有做到垃圾分类,导致垃圾又混在了一起。
许多环卫工人表示,很多地方垃圾回收设施过于简单,垃圾分类标准不够具体,分类回收的垃圾桶也不统一,有的小区还是混装的垃圾桶,“混装”“混运”现象严重,多数城市仍然依赖于环卫工人或者垃圾站的二次分拣。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刘建国把垃圾分类比喻为一个“木桶”,法制化是它的“底座”,但目前还不牢固;政府推动、资金保障、顶层设计和基层创新虽是“长板”,但全民参与是一个明显的“短板”,后者直接影响到垃圾分类的效率和效果。
“垃圾分类从根本上来讲是一件全民参与的事情。可能有的人会说,我分类投放好了你又把它混起来,打消了积极性,实际上即使在发达国家这种现象也不可能避免,个人分类投放垃圾行为不应该受其他因素干扰。”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总工程师徐海云指出。
2、监督、考核、激励和处罚力度不够
环保部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大中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856亿吨。如果用装载量为2.5吨的卡车来运输这些垃圾,所用卡车长度近50.4万公里,能绕赤道12圈。
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是公认的破解“垃圾围城”困境的出路。“三化”之中,资源化是关键。但要实现垃圾资源化利用,前提是垃圾分类收集。垃圾分类涵盖前端分类、中端运输、末端处理等多个环节,一环失守全盘沦陷。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我国垃圾分类之所以效果不明显,一方面在于缺乏垃圾分类的法律法规,推行垃圾分类监督、考核、激励和处罚力度不够;另一方面,垃圾分类是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全链条系统,而目前大多数城市分类垃圾运输车辆不足,仅有垃圾焚烧厂和垃圾填埋场等垃圾终端处理设施,易腐垃圾处理工艺设备研发滞后,即使垃圾分好类了最终也只能混合处理,“先分再混”问题突出。
在徐海云看来,遍及城乡的废品回收体系,大量拾荒人员、环卫工人和物业保洁员充当垃圾“分拣员”,将废纸、塑料瓶、易拉罐等价值较高的垃圾当作废品进行回收。
“以废纸为例,日本东京废纸回收率接近80%,而其垃圾焚烧厂的废纸含量在40%~50%;我国废纸回收率不到50%,但进入垃圾场的废纸含量不足5%。废塑料、易拉罐等也存在这种情况。”徐海云说,由于缺乏对垃圾中废品回收的统计和研究,多数地方在垃圾前端分类上投入较大,忽视了其他环节。
相关专家指出,垃圾分类是手段不是目的,不管垃圾在前端如何分类,垃圾最终要么被回收要么被处理。如果不匹配末端垃圾处理设施,在前端进行垃圾分类,不可避免会出现“先分后混”,难于实现垃圾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进而产生新的资源浪费和形式主义。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市容环境管理处处长杨宏毅认为,推动垃圾分类及回收利用关键有四方面:一是要进一步开展生活源废品数量调研,结合环卫清运处理统计数据,确定现状垃圾回收利用率;二是要引导垃圾清运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衔接,提高回收利用率;三是要研究强制分类制度促进垃圾分类,推动建立垃圾强制分类制度;四是要指导实施干湿分类的城市加快末端设施建设,统筹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处理。
3、用经济手段扩大废品回收种类
在北京朝阳区劲松中社区五区,小区居民提着垃圾到小区里设立的“绿馨小屋”,工作人员对垃圾进行称重,居民刷积分卡,一次垃圾分类收集就完成了。社区相关负责人介绍,这种垃圾分类以“全天候固定地点收集”为主,居民可以随时将餐厨垃圾、可回收物送到小区内的“绿馨小屋”,称重刷卡后获取相应的活动积分,兑换卫生纸、洗手液等生活用品或“一刻钟”社区服务的生活配套服务。
其实,垃圾只是“放错”地方的资源,实施垃圾分类,就是把垃圾处理的工作重心从末端治理转向前端减量,从源头促进垃圾减量。有关专家建议,在实施新一轮垃圾分类过程中,应吸取此前试点的经验教训,可以以垃圾末端处理方式指导前端分类模式,通过废品回收和垃圾收运融合、先期实施干湿简便分类、对有毒有害垃圾进行专业处理等举措,妥善有序推行垃圾分类。
业内人士表示,政府高度重视,垃圾分类无疑会加快推进步伐。但受生活习惯等因素影响,居民垃圾分类意识的培养尚需时日,我国垃圾处理能力也有待加强,应根据我国国情,吸取此前试点的经验教训,先易后难、有步骤地推进。
首先,促进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再生资源回收系统属于商务部门管理,生活垃圾回收系统属于市政部门管理,分开运行导致垃圾分类未能形成合力。同时,因生活水平提高、废品价格波动等原因,我国废品回收从业人员有所减少。部分专家建议,可通过扶持相关废品回收企业、提高废品回收价格等举措,用经济手段扩大废品回收种类、整合回收队伍和设施。
目前已有部分城市开始了这方面探索。2016年7月成立的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就将“再生资源回收”纳入管理职能范围,其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就是要把原有两个体系从源头投放、收运系统、处置处理末端三个环节进行统筹规划设计,实现投放站点的整合统一、作业队伍的整编、设施场地的共享等,进一步方便居民分类投放、交售废品,使不同类型垃圾得到循环、再生利用和合理处置处理。
其次,以垃圾末端处理方式指导前端分类模式。针对未来生活垃圾主要靠焚烧,餐厨垃圾主要靠专业处理辅之以填埋的特点,先推行厨余垃圾与干垃圾“干湿分类”。多数家庭厨房和其他房间的垃圾桶是分开的,将厨余垃圾和其他干垃圾分类简便易行、居民易于接受,等条件成熟后再推行垃圾精细分类。
垃圾“干湿分类”已开始在部分城市实施。北京今年2月出台规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等强制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大小桶”实行干湿分离,大桶专收“其他”类垃圾,每天清运一次,小桶专收“厨余”垃圾,计划早晚各清运一次,厨余和其他类垃圾清运车都会装GPS,防止混装混运。
“每个人的消费模式都要改变。一方面要提倡简约的生活,提倡勤俭节约,更重要的是要充分使用再生资源产品,为再生利用提供更好的市场空间。只有每个人都努力了,我们国家的垃圾分类才会越来越好。”徐海云说。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