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落实责任见到效果
更新时间:2017-05-11 09:48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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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环保局获悉,2016年,哈尔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282天,达标率77%;超标天数84天,同比减少49天,其中重度及以上污染天9天,同比减少33天。
哈尔滨制定并实施《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将“党政同责”落到实处。在全市32个委办局设立专职环境保护督察专员,形成了环保部门综合指导、统筹协调,政府中管经济、管发展、管建设、管城管的部门各司其职,落实环境监管及污染防治责任的工作机制。
2017年,哈尔滨市继续深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进一步深化落实“党政同责”机制,以及排污单位的主体责任。注重提升重污染天气预警研判和精准施治能力,建设“大气超级实验室”、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雷达网系统、灰霾立体监测系统等。
同时,全面落实《哈尔滨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按照时限、标准要求全面完成整改。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3年专项行动方案。淘汰剩余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913台,完成燃煤机组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3套。淘汰剩余黄标车1.8万台,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78%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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