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乱污”企业违法生产仍比较突出
5月16日,23个督查组共检查352家企业(单位),发现238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约占检查总数的68%。存在问题的企业中,“散乱污”问题企业74家,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的31家,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的28家,涉嫌在线监测弄虚作假的3家,存在VOCs治理问题的34家,防扬尘措施不完善的24家,存在其他问题的44家。
5月1日~15日,23个督查组共检查4328家企业(单位),发现3016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约占检查总数的69.7%。存在问题的企业中,“散乱污”企业违法生产1023家,超标排放7家、VOCs治理不到位179家、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319家、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306家、防扬尘措施不完善408家。
上述发现问题呈现如下特点:一是部分城市还存在“散乱污”企业排查不细致、整治力度不够的问题,督查发现,淄博市有80家、开封市有35家“散乱污”企业不在当地政府上报的“散乱污”名单中。一些需依法关停取缔的“散乱污”企业违法生产问题突出。其中邯郸市有132家、滨州市有112家“散乱污”企业,督查时仍在生产或者有生产迹象。
二是喷漆工序、机械加工、印刷、喷塑、加油站等行业未安装VOCs治理设施或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现象较为突出,“跑冒滴漏”现象严重。督查发现,北京市中铁建印刷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唐山市中原轮胎有限责任公司、唐山市华茂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郑州市宏达炉业有限公司等34家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
三是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密闭或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扬尘措施不完善问题较多,其中建设工地裸土、企业物料苫盖、市政工程扬尘遗撒等问题比较突出。督查发现,保定市味群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39家企业、菏泽市成武金安热电有限公司等35家企业存在防扬尘措施不力,无“三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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