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通报1~4月《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
环境保护部今日向媒体通报各地环保部门2017年1~4月执行《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及移送环境犯罪案件的情况,并对1~4月查处案件数量较多的安徽、浙江、福建、山东、山西等地提出表扬。
3类案件数增长均超200%
1~4月,全国实施五类案件总数8614件。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共299件,罚款数额达42014.92万元;查封扣押案件3735件;限产停产案件1941件;移送行政拘留1955起;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684起。
与2016年1~4月相比,各类案件数量均有所上升,执法力度持续加大。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数量上升56%,罚款金额增加170%。适用查封扣押案件数量上升201%。适用限产停产案件数量上升317%。移送拘留案件数量上升229%。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数量上升47%。
4月份,全国适用《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的案件总数为3424件,较3月份(2626件)增长30%。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80件,较3月份下降13%,罚款金额14538万元,较3月份(8404万元)增长73%;查封扣押案件1546件,较3月份(1216件)增长27%;限产停产案件832件,较3月份(547件)增长52%;移送行政拘留670起,增长30%;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96件,增长16%。
16城案件数实现“零突破”,3地依旧是零
一季度环境质量变差且查处四个配套办法案件为零的城市被通报后,各地积极行动,加大了执法力度。
吉林省委书记、省长分别作出批示,省政府召开环保工作约谈会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度会,制定整改方案,落实属地责任,强化综合施策,不断提升环保工作水平。各级环保部门迅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采取有力措施,全面促进环保执法工作提升。
广东省茂名市政府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暨环保督查整改落实工作会议,茂名市环保局印发《关于下达2017年茂名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的通知》,着力解决工业企业违法排污、企业未整改关停到位、空气质量下降等突出环境问题。清远市政府召开紧急会议,要求全市环保部门开展自查,并建立长效机制,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受通报的19个城市中,有16个城市加大了执法力度,4月份报送了适用配套办法的案件。其中,清远市为25件,抚顺市、四平市分别为8件。张家口市、柳州市、承德市查处适用配套办法的案件数量依旧为零。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