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污岂能“自扫门前雪”
6月16日,河北省无极县郝庄乡牛幸村发生一起工业废液倾倒中毒事故,事故致排放废液的5名人员全部死亡。经调查,涉事企业为石家庄市藁城区河北佳诚化工有限公司,倾倒的废液的主要成分查明是盐酸、次氯酸等。此案引起环保部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环监部门和土壤司人员到现场去指导、督促地方政府进行事故应急和事故调查处理。
涉事企业在中国北方属于较大冰醋酸生产厂家,经此事件后即将面临整改。当地官方表示,石家庄市公安局已将此事件定性为刑事案件,正在全力侦破。
在地方村庄倾倒工业废料、城市生活垃圾以及建筑垃圾的事,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便有相关报道,却依然屡禁不止。面对被严重破坏的环境和逝去的生命,所有人都应反思:在科学技术和工业水平高度发达的今天,为什么还会有人如此简单粗暴地处理工业垃圾并因此而丧命?
在城镇化速度不断加快的今天,生产与建造成为支撑起一个个城市的骨架。但不能忽视的是,对于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处理却不容乐观——未经处理地倾倒、填埋或焚烧。所谓的处理污染物,只不过是把污染物送到别处,“看不见污染,也就没有污染了”。
“自扫门前雪,却将雪堆在了他人家门口。”涉事企业这种行为严重地破坏了生态环境,污染了大片耕地。虽然国家对垃圾处理与污染物排放有严格的法律条文规定,但由于排污企业不自律、监管部门人力不足以及地方政府缺乏有效作为等原因,致使在乡村堆积倾倒垃圾废料、有毒有害物质的处理方式一直都存在。
原本有义务、也有能力解决污染物的企业,却把污染这个沉重的包袱丢给了小小的村庄。自以为“眼不见心不烦”,却忽视了生态圈环环相扣,牵一发而动全身。看似扫清了自家的雪,实则是以牺牲他人利益为代价,最终也会伤害到自身的利益。最简单的道理,企业人员所需的食物大都来自乡村,企业人员所呼吸的空气亦与乡村紧密相连。
企业治污不能“自扫门前雪”,不能只注重眼前的利益与效率,而要着眼于解决影响深远的大问题。企业应当也必须承担起经济与科技龙头的责任,带头解决工业垃圾污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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