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严守山东水域南大门
更新时间:2017-08-11 11:10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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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兰陵县地处鲁苏交界处,属于南水北调东线汇水区,境内有国控断面4个、省控断面1个、市控断面7个,水污染防治责任重大。近年来,兰陵县为改善水环境质量,全面推行河长制,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抓好辖区内水污染防治,严守山东水域南大门。
兰陵县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以县级领导为县级“河长”、乡镇党委书记为乡镇级“河长”、各村居负责人为村级“河长”的3级“河长”工作机制,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河长”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的责任体系。
围绕水生态补偿,兰陵县先后制订一系列政策文件,对重点河流(含支流)水质保障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根据12条河流流域现状,设置58个乡镇河道监测点,建立日常监测台账,对各乡镇实行生态补偿制度,有效推动了水环境治理,目前,12条河流主要污染物浓度指标均达到地表水四类以上标准。
为彻底消除污染源,兰陵县在辖区内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对12条主要河道排查出的81个直排口进行规范整治和封堵;开展非法网箱养鱼清理活动,共清理养殖网箱近4万多个;集中整治畜禽养殖污染,科学划定“三区”,分门别类制定整治措施;全面排查整治各类沿河污染源,共排查出隐患150余处,清理取缔“散乱污”企业139家;集中清理整治洗沙场,共关停涉河排污洗沙场1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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