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剿灭劣V类水
图为云和县开展“环保+”联合执法行动。丽水市环境监察支队供图
◆本报通讯员董浩见习记者朱智翔记者晏利扬
今年1月~6月,96个地表水断面中,Ⅰ~Ⅲ类95个,占99%,饮用水水源达标率100%;2349个整治小微水体(劣Ⅴ类水体314处)和460个入河排污口均整治完成,唯一一个劣Ⅴ类断面已连续4个月达到Ⅴ类标准……日前,浙江省丽水市公布了一份亮眼的治水剿劣成绩单。这份成绩的取得,离不开环境监察执法的“保驾护航”。
■开展专项执法
检查重点区域污染物防治设施运行、达标排放情况
安溪是丽水市庆元县松源溪支流,平日里河水波光粼粼,清澈见底。然而今年2月22日,其南侧堤岸、靠近屏都街道蔡段村的一处排污口有污水排出,原本清澈的溪水瞬间变得浑浊,分外扎眼。
“环保局吗,蔡段村有污水流入安溪,可能是庆元县顶峰混凝土有限公司在偷排。”接到群众举报后,环境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检查。经查,这家公司污水收集池容量小,生产废水溢流进应急排放口,流入安溪,并且其回用池污水也通过一条PVC管流入河道。监测结果显示,排放废水中酸碱度、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等均严重超标。
据此,庆元县环保局依法责令这家企业立即停产整改,并做出了罚款5.2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将一名直接负责人和两名直接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十二日和十日。
“此案只是丽水市‘铁拳1号’剿劣护水专项执法行动中查处的典型案件之一,充分体现了这次行动‘五个一批’中‘对暗管偷排企业移送拘留一批’的铁腕措施。”丽水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徐龙平告诉记者,“五个一批”还包括对超标排污企业处罚一批,对影响群众身体健康的企业曝光一批,对严重污染企业查封扣押一批,对污染防治配套建设不到位或不正常运行的企业限期治理一批。
据了解,“铁拳1号”剿劣护水专项执法行动以剿灭劣Ⅴ类水为目标,重点检查劣Ⅴ类水体控制单元和重点污染行业集聚区、乡镇工业集聚区等重点区域的污染物防治设施运行、达标排放情况,入江或入河排污口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违法畜禽养殖企业和生活污水直排口情况等。截至6月底,行动共出动了环境执法人员8512人(次),检查企业2605家(次),行政处罚200余件,罚款近1140万元。
■实施司法联动
探索建立快处重罚、全程监督和定期会商机制
今年6月8日上午,丽水市青田县环保局会同公安、检察机关对船寮赤岩工业园区展开联合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在检查青田县名艺拉手有限公司时发现,这家公司未建有污水治理设施,且车间脏乱不堪、污水横流。其中,六层过滤器车间北侧清洗车间地面污水通过4个管道孔流至过滤器车间水沟,再沿水沟下水管汇集进一层废水槽罐。过滤器车间南侧清洗车间地面污水也同样通过多个管道孔直接排放。
现场,青田县环保局监测站工作人员立即对直排污水进行了采样监测。结果显示,污水中铜、锌等重金属严重超标。根据“两高”司法解释,青田县名艺拉手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并将被检察机关以涉嫌污染环境罪提起公诉。
今年以来,丽水市环保部门和公安、检察机关三方以剿灭全境劣V类水工作为契机,加强和完善协作机制,统一执法尺度,探索建立快处重罚、全程监督和定期会商的案件查办模式,联合严惩破坏水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开发区环境监察执法部门联合公安、检察机关查处了一家革基布公司员工涉嫌干扰自动监测设施、将化学需氧量分析仪插入矿泉水瓶的行为,以及4起私设暗管排放污染物案。
截至目前,丽水市公安机关共受理环保部门移送的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7起,行政拘留11人,刑事拘留8人。
■履行监管职责
积极配合各类涉水单位综合整治行动
竹制品本身环保无污染,但其在漂白、消毒过程中会产生弱酸性、化学需氧量浓度上万毫克每升的废水,而且在染色加热过程中还会生成含二氧化硫等污染物的烟气,如果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对环境污染大。
此类高污染的竹制品加工厂,东方镇横塘岸村就有135家,而且均属于“低小散”和“四无”企业,没有污染治理设施,严重影响周边环境。
东方镇镇政府高度重视,在劝导关停的基础上,牵头开展了竹制品加工厂“清零”综合整治行动,组织环保、公安、电力等多部门,通过查封扣押所有生产设施设备、现场断电等手段,关停了横塘岸村所有的竹制品加工厂。
全市环境监察部门积极配合各类涉水单位开展综合整治活动。庆元县环境监察大队联合其他职能部门对洗车场点进行检查,对6家存在污水直排或未有效处理污水的场点下达了整改通知书;云和县环境监察大队开展“环保+”联合执法活动,责令4家雨污分流不彻底的花岗岩加工点停产整顿;松阳县环境监察大队通过部门联合、强化监管,推动完成了8家不锈钢企业酸洗场地一体化改造工程建设等。
“这一个个涉水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背后都是环境监察部门主动的责任担当。它所产生的‘蝴蝶效应’也一点点反映在各地水环境质量的改善上。”徐龙平说。
■运用科技手段
“环保天眼”系统让环境监管更为便利
以前出现污染问题,除了依靠环保部门日常巡查外,主要依靠市民举报。现在有了“环保天眼”系统,环境监管更为便利了。
依托“环保天眼”系统,龙泉市环境监察大队在经济开发区新配置了158个摄像头,将重点污染源企业的车间产废、处理、排污口设为预置点,实行24小时不间断视频监管和污染监测;遂昌县环境监察大队针对企业碳化水环境污染反弹的现状,在相关企业内安装摄像头及收集池流量计,方便执法人员随时查看、分析碳化水收集池、生产车间等场所的废水处置情况。
记者在监控中心现场看到,监控人员只要轻点鼠标,“环保天眼”系统设定好的预置点实时图像就能直接呈现在大屏幕上,企业车间产废、处理、排污过程一目了然。监控人员一旦发现环境污染问题,便可将区域锁定,屏幕上就能立刻显示出清晰的现场图像,还包括企业名称、相关实时监测pH值、废水流量以及烟囱烟尘废气排放浓度等,方便抓拍取证,让监管更为及时有效。
为提升企业雨水排放管理水平、减少雨水口排污等违法行为发生,龙泉市环保部门还创新建立了企业雨水口监管机制。
龙泉市经济开发区环境监察大队建立了企业雨水排放口规范化设置标准,并引进排放口自动采样系统,明确每家企业原则上只允许设置1个雨水排放口,而且平时雨水口阀门始终关闭,如需排放,则由企业通过阀门控制系统开启阀门,而一旦有水流出,系统便会自动启动水质采样和视频录像系统进行监测监控。另外,这一机制还要求企业在指定位置设置雨水排放口标志牌,注明排放单位名称、排放内容、排放方式和去向等,方便群众监督。
“机制+‘天眼’,打造了集在线监测、视频监控、预报预警为一体的创新平台,利用信息技术采集、整合、分析相关数据,感知环境现状并预警环境风险,全面推行执法手段科技化、智能化,确保企业排污行为看得见、管得住。”丽水市环保局局长钟建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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