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部分企业未达到“两断三清”取缔标准
8月20日,驻京津晋的6个督查组共检查104家企业(单位),发现20家企业存在涉气环境问题。存在问题的企业中,属于涉气“散乱污”问题的4家,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的2家,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问题的14家。驻河北省的8个督查组下沉至9个县(区、市),对“1+18”专项方案中18项任务的447个具体任务点位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核实,发现其中的12项任务的29个点位存在问题。驻河南省的7个督查组下沉至7个县(区、市),对“三治本三治标”方案中55项任务的340个具体任务点位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核实,发现其中18项任务的37个点位存在问题。
根据督查组8月20日检查的情况,河北省、河南省部分地区仍存在“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改取缔不彻底,虚报完成等问题。
驻河北省唐山市督查组检查发现,上报已于今年6月底关停取缔的滦县金岭工业有限公司、滦县顺合选矿厂、滦县杨柳庄镇老五煤场,未达到“两断三清”的取缔标准。
驻河北省沧州市督查组随机抽查沧县上报已完成关停取缔的“散乱污”企业时发现,沧县昌盛精密铸造厂和贾均令果食品厂未达到“两断三清”的取缔标准。
驻河南省郑州市督查组检查发现,上报已完成关停取缔的新郑市孟庄镇艾莱佳家具厂、孟庄碾卢无名岩棉加工厂、孟庄碾卢无名泡沫厂和孟庄碾卢无名隔热板制品厂,未达到“两断三清”的取缔标准;督查组检查发现,新郑市龙湖镇柏树刘村集聚了15家门窗加工小作坊的“散乱污”企业集群,均无环保手续和污染治理设施,存在露天喷漆现象,废气直排,未列入当地“散乱污”整治名单。
8月21日,驻京津晋的6个督查组共检查100家企业(单位),发现31家企业存在涉气环境问题。存在问题的企业中,属于涉气“散乱污”问题的8家,超标排放的1家,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的3家,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的6家,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问题的13家。驻河北省的8个督查组下沉至8个县(区、市),对“1+18”专项方案中18项任务的412个具体任务点位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核实,发现其中的12项任务的34个点位存在问题。驻河南省的7个督查组下沉至7个县(区、市),对“三治本三治标”方案中56项任务的302个具体任务点位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核实,发现其中8项任务的11个点位存在问题。
根据督查组近日检查的情况,北京市、河北省、山西省、河南省部分地区仍存在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查不彻底、整改进展缓慢、违法排污等问题。
驻北京市督查组检查发现,北京博萨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正在生产,电泳漆工段、喷漆工段、烤漆工段未安装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设施,废气直排。
驻河北省邢台市督查组检查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重点工业源治理情况时发现,需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务的巨鹿县宁峰橡胶制品厂未按要求停产整改,检查时仍正在生产,尚未安装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设施,废气直排。
驻山西省太原市督查组检查发现,小店区的太原向明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诺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太原锲石科技有限公司(研发基地)未安装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设施,检查时正在生产,废气直排。
驻山西省长治市督查组检查发现,襄垣县矿山机械厂、襄垣县诚运商砼有限公司正在生产,露天喷涂工段未安装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设施,废气直排。
驻河南省开封市督查组检查发现,开封市路发石油有限公司、鑫源铁路林场加油站未建立尿素销售台账,未运行油气回收装置。
督查组检查发现,河南省安阳塑化股份有限公司聚乙烯吹膜工段正在生产,未安装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设施,废气无组织排放,未列入当地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重点工业源治理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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