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海绵城市”:各地经验与赣州对策
建设海绵城市是当前老百姓高度关注的民生工程,是增强城市水安全保障能力和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的良心工程,也是提升城市发展水平的品质工程。国务院对建设海绵城市进行了系列部署,海绵城市建设已在全国全面铺开、加快推进。赣州作为千年宋城,也是一座水文化名城,应积极申报第三批海绵城市国家试点,以此为新起点,更好推动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转型。
一、各地建设海绵城市的做法与经验
截至2016年底,包括30个第一、二批试点城市在内的150多个城市已经制定出台了海绵城市建设方案并付诸实施。其主要做法和经验有:
一是高度重视,以试点示范凝聚广泛共识。首先是积极争取国家试点。全国有150多个城市参与了第一、二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竞争,申报城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经过初审、复审和竞争性答辩环节,最终30个城市入选。其次是加快推进示范项目。如南宁已经完成多个海绵城市示范项目,改造后的滨湖广场可达到30.6毫米降雨不产流、80%降雨不外排、颗粒物去除率达70%,可解决周边道路初期10毫米降雨的雨水径流污染;改造后的白沙大道通过让绿化带低于路面50毫米,使得路面雨水井无法消纳的积水,可以随地势进入绿化带,再经过植草沟、砾石等渗透系统加速下渗。再者是制定落实三年行动计划。首批16个试点城市在入选后迅速落实了累计457.6平方公里的试点面积和1275.83亿元的三年计划投资。
二是整体谋划,增强海绵城市建设的系统性和联动性。首先是推进试点示范的统筹谋划。如萍乡市积极推动水生态文明城市和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的“双轮驱动”;三亚市成为城市“双修”、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的试点城市。其次是实施水循环系统的全面规划。如常德市与德国汉诺威市政府、德国汉诺威水协、中规院等合作,共同编制完成《水城常德——常德市江北城区水敏性(海绵体)城市发展和可持续水资源利用整体规划》,以及城市给水、排水、防洪、水资源利用、绿化、道路等10多个专业规划和重点片区水系、雨水综合利用规划。再者是推进部门联动。如武汉市建立集城市规划、排水、园林、道路交通于一体的科学管理平台,形成一套科学合理的城市建设技术指标体系。镇江市启动老小区的“海绵带工程”,即在对老小区进行海绵城市项目改造时,将供电设施等所有配套设施一并改造。
三是建章明责,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的标准要求。首先是建立细化量化的目标体系。试点城市和部分非试点城市已经根据“70%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的海绵城市基础要求确定了三年发展目标,指标大多沿用或高于国家标准,如嘉兴市提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总体目标为78%,常德市提出雨水利用替代城市供水比例达到20%。其次是明确工作推进机制。上述城市大多由城建系统牵头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但也有例外,如萍乡市明确水务部门为牵头推进部门,武汉市由市水务、规划、城建、园林和林业、财务等部门组成工作专班。再者是完善法规规章,强化准入控制和过程控制。如武汉市发布了《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试行)》,从城市道路、绿地、房屋等多方面强调渗水、蓄水的硬性规定;南宁市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决定》、《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制度,对海绵城市总体目标、重点工作及项目立项、土地出让、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等做出明确规定;上海市研究制定海绵城市建设综合指标体系,并在此基础上构建海绵城市建设的框架体系。
四是强化创新,提升海绵城市建设的技术水平。首先是积极引入战略合作者。如遂宁市与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还聘请北京清控、仁创公司、泰宁公司等作为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支持单位;青岛市水务集团与日本积水成型技术株式会社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进青岛海绵城市项目建设和相关装备制造深度合作。其次是搭建合作创新平台。由于各地地形地貌和地质结构不一,且海绵城市建设涉及规划、建筑、园林、市政、环保、水利等多个专业和领域,规范和标准不一,现有海绵设施设计技术储备严重不足,亟需耦合现有各项技术措施和链式创新。为此,西咸新区成立海绵城市建设(LID)技术中心,成为全国首个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技术联盟,并与新加坡CPG集团、中国城市规划研究院、北京建筑大学环能学院雨水利用重点实验室等9家国内外知名高校、企业和科研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武汉市成立了海绵城市建设技术联盟,立足在汉设计单位,广泛引进国内外先进设计、管理团队,形成“6+N”的技术联盟,开展雨水系统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研究。再者是不断引进新理念、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如武汉市谋划落实中国工程院院士王浩提出的“建设立体排水系统实施多层次多功能分流分滞,并打造地下深隧储水系统”建议;厦门市引进耐透坪新型路面(聚氨酯碎石解决方案),其有效孔隙率可达30%,渗透率达1900毫升/分钟,远高于降雨在最优排水配置下的排出速率,能较大幅度减轻城市排水管网压力。
五是多管齐下,拓宽海绵城市建设的投融资渠道。首先是加大财政资金的内部挖潜。如贵安新区明确2013-2023年新增财政收入和土地出让收益全部留存,确保海绵城市建设资金;嘉兴市已盘活3亿元存量资金用于海绵城市建设。其次是积极争取国家部委和金融机构的支持。如南宁市争取到国家开发银行的水利贷款84亿元;常德市政府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湖南分行签订《海绵城市建设战略框架协议》;迁安市以深圳金砖城市国开先导基金管理公司为依托,以有限合伙的方式设立“海绵城市建设引导基金”,预计规模10-15亿元,吸引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资金参加。再者是通过PPP模式争取社会力量支持。如重庆市将海绵城市试点建设项目列为PPP投融资模式改革试点,由政府通过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注册成立项目公司,再由项目公司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南宁市通过竞争磋商选择投资人、确定合同金额的方式,启动那考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推进社会资本参与海绵城市建设的先行先试。
二、赣州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对策建议
第一,积极申报第三批国家海绵城市试点。借助国家支持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东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完善政策、创新举措、补齐短板”重要指示要求,积极争取国家部委大力支持赣州申报第三批国家海绵城市试点。同时,促进全市上下凝聚共识,合力推进各项试点申报工作,为成功申报国家海绵城市试点夯实基础。
第二,适时全面启动海绵城市建设。目前,国家已经明确提出了海绵城市建设的总体目标,市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结合我市实际,已招标开展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建设方案研究。对于海绵城市建设,国家有要求,群众有期盼,必须提上工作日程,加快全面规划,尽快启动建设。要加快制定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建设目标、主要领域、重点项目、推进步骤、保障措施等。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与“生态市”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的联动,加快谋划生成一批重点项目,推进一批试点示范。要建立海绵城市建设工作体系,实现住建、水务、规划、园林、财政等相关部门的联动推进。
第三,科学探索海绵城市建设的路径。海绵城市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通过实施蓄、滞、渗、净、用、排等一系列综合手段共同实现。具体措施包括透水铺装、屋面绿化、下沉式绿地、生物滞留设施、雨水湿地、渗透塘、渗井、储蓄池等。要借鉴学习试点城市的经验做法,因地制宜,探索有效路径。要在建成区引入实施多项低影响开发技术,在新区建设中全面落实海绵城市要求。要结合赣州地形地貌特点,把湖、江、地表联动关系合理构建起来。要积极引入新理念、新技术,加强开放合作,提升海绵城市建设水平。
第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投融资模式创新。在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争取国家部委和政策性银行支持、寻求商业银行合作的基础上,加快推进PPP项目的生成和实施。明确PPP协调管理机构和机制;建立PPP项目储备库,及时向社会公布项目清单;配套推进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制定和实施,优化收益机制;以国有资产为引导设立一批专门用于“城市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方面PPP项目建设”的产业基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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