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出台建筑垃圾管理细则
更新时间:2017-08-28 14:38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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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咸阳市近日出台并实施《咸阳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细则(试行)》,进一步管控建筑垃圾造成的扬尘污染。
《细则》明确,市级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对建筑垃圾运输资质、清运车辆备案、运输路线管理、垃圾处置和消纳场设置的核准,对处置建筑垃圾的渣土车进行实时监控;秦都区、渭城区城管执法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履行对建筑垃圾处置的日常监管。
《细则》规定,所有向外排放建筑垃圾的建设工地,必须在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接入数字化城管信息系统平台。建筑垃圾运输渣土车必须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由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安装并在线运行GPS监控系统。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行驶路线由市城管执法部门确定,并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办理通行证,不得擅自改变运输线路、时间和倾倒地点。建筑垃圾应倾倒在市城管执法部门指定或核准的消纳场所,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应当对建筑垃圾的受纳情况如实进行登记。
《细则》要求,区城管执法部门要加大建筑垃圾处置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并按有关规定对该工地及违规渣土车给予高限处罚,年内首次发现建筑工地使用未经批准的渣土车,责令这一工地停工整顿1周,再次发现责令停工整顿1月,第三次发现由市城管执法部门取消其建筑垃圾公司备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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