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全面推进河长制初见成效
更新时间:2017-09-20 10:22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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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省市县三级河长组织体系基本建立,乡级、村级河长组织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加快建立河长制工作体系,推进河湖治理和保护,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截至目前,安徽7位省领导担任省级总河长、副总河长、省级河长,已设立市级总河长29名、副总河长22名、市级河长123名,县级总河长213名、副总河长218名、县级河长1118名。已设立乡级河长8997名,大部分县乡将河长制延伸到村,已设立村级河长15073名。已有183位市县河长相继开展了巡河工作。省市县三级河长组织体系基本建立,乡级、村级河长组织体系建设正在加快推进。全省1508个乡镇(街道、园区)中,已有1255个出台了乡级工作方案,占总数的83%。
各地加快建立河长制配套制度,目前15个市级、111个县级、687个乡级出台相应工作制度,分别占应出台的94%、86%、46%。省河长办组织编制了长江干流、淮河干流、新安江干流和巢湖省级“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市县两级已完成47个“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
据悉,安徽省将进一步完善河长制工作体系,确保9月底前建成省、市、县、乡四级河长制体系。全力抓好“一河(湖)一策”编制工作,确保10月底前完成市、县级重点河湖方案编制工作。加快河长公示和建档立卡工作,确保年底前基本建立县级以上“一河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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