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主动曝光“负面” 推进污水垃圾治理
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工作是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为切实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水平,近日省住建厅公布了2017年第三季度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督查考评工作情况,旨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监督,进一步推进全省农村污水垃圾治理。
督查人员在现场检查三格化粪池
问题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存七大不足
考评结果显示,截至9月底,全省已启动乡镇污水处理设施359个(其中开工193个)、占年度任务的98.4%,已建成76个、占年度任务的76%;计划新建改造三格化粪池已全部落实到户,到户率100%,已开工44.4万户,完工38.7万户、占年度任务的77%;计划247个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建设任务已完工185个,完工率75%;计划新增3000个行政村建立垃圾治理常态机制任务,完成3460个,占年度任务115%。我省各地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要求,全面停用焖烧炉、简易填埋场等简易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在此次考评中,省住建厅也发现各地项目进度、资金拨付、垃圾处理费收取率、市场化推进、监督机制、设施建设、长效保洁等七个方面还存在一定不足。
在工作开展不平衡方面,部分地区的部分项目年度建设任务进度缓慢,如平潭多数乡镇三格化粪池进展滞后,全区完工率仅13%;莆田市三格化粪池新建改造任务完工率仅40%,落后序时进度;宁德还有12座乡镇垃圾转运系统建设任务处于前期。
在资金拨付方面,部分地区省、市、县补助资金未及时下拨,如龙岩市新罗区、永定区,三明市沙县三格化粪池新建改造补助资金已下拨到县(市、区),但未拨付到镇村。
在垃圾处理费收取率方面,部分地区村庄垃圾收费机制还未建立,未通过一事一议等方式收取保洁费。如宁德本次考评抽查的12个村均未收取垃圾处理费;平潭综合实验区多数村庄保洁费用由村财支出,未向村民收取保洁费。
在市场化工作进度方面,龙岩市永定区推进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进度相对缓慢,目前仍有部分乡镇未与保洁服务公司签订保洁服务合同。莆田市计划生成污水PPP项目10个,目前只有涵江区2个和秀屿区1个项目落地,其他县区PPP项目还处在项目方案、可研等前期阶段;漳州市芗城区三格化粪池新建改造实行PPP模式,目前仍处于前期准备阶段,尚未发布招标公告。
在日常监督检查机制方面,三明市抽查的县和乡镇督查考评大部分没有做到约谈后进,村庄卫生日常监管中未落实表彰先进等激励做法。
在设施建设方面,仍发现南平市部分村庄三格化粪池建设不够规范、尾水未按要求排放;邵武市、政和县部分三格化粪池建设无预留口、清掏口,建成后全覆盖,难以查验养护。
在长效保洁工作方面,部分乡镇、村庄垃圾收集设备配备不足,垃圾干湿分类意识不强,保洁工作不够到位。如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新厝村仍存在陈年垃圾和杂乱堆放点;莆田市涵江区梧塘镇镇区街道配备垃圾箱的数量还不够;三明清流县、沙县抽查的村庄及宁德市古田县平湖镇、蕉城区城南镇6个行政村普遍未按要求设置干、湿垃圾桶,未进行干湿分类。
措施建立媒体公示排名曝光工作机制
“下阶段,各地要用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全力推进农村污水垃圾全面有效治理。”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工作,将其列入2017年城乡基础设施“补短板”的重要内容和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各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力打好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攻坚战。
针对PPP项目前期审批程序繁杂、流程多,部分地方缺乏熟悉业务的人才,PPP相关知识储备和经验不足,导致PPP项目进展较慢、开工率较低的情况。省住建厅要求,各地运用市场思维和手段,积极探索环卫服务外包机制,创新环卫管理模式。尚未以县域为单位捆绑打包项目的县(市、区),要尽快推出一个以上以县域为单位的PPP捆绑打包项目。各地要出台市场化扶持政策,加大对污水垃圾治理领域在本省有以县为单位PPP项目经验的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多县(市、区)承接项目,培育一批龙头企业。接下来,省厅将再召开PPP项目对接会,各地要事先筹划,有针对性的与有实力的企业对接,提高对接成功率。
针对个别地区项目进展不平衡,个别县(市、区)项目推进缓慢,离年度任务目标还有较大的差距等问题,省住建厅要求各地要梳理各项工作进度,倒排时间,特别是新建改造三格化粪池、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乡镇垃圾转运系统建设等项目低于时序进度的,要采取坚决有力措施、聚力冲刺,确保按时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同时要大力推广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湿垃圾沤肥返田,实现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省住建厅还要求各县(市、区)应及时下拨三格化粪池新建改造、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垃圾转运系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建立等省级补助资金,各设区市、县(区)配套补助资金在第四季度要全部拨付到位,各项资金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要加快建立乡镇污水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农村地区采取村民自治和“一事一议”方式缴纳保洁费,建立财政奖补与村民付费相结合的分摊机制。
同时,省住建厅要求各地要按照督查考评工作要求,抓好“镇村自查、市县月查”两个环节,市、县两级要建立媒体公示排名并跟进曝光的工作机制,尚未覆盖的乡镇要做到督查考评全覆盖,每半月开展督查考评,并在镇区和村庄的公示栏或重要地段公布各村考评排名,对进展严重滞后的约谈相关责任人。各地要建立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专门的网络举报平台和举报电话,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县(市、区)对于举报内容属实的要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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