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太原市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生活垃圾家家都有,如何更好地处置关乎市容市貌、人居环境。今年3月底,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发布《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在全国46个城市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省城太原位列其中。
11月28日,《太原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与以往的类似方案不同,此次太原市明确:将制定条例,在太原市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有法可依”。生活垃圾分类首次上升到市长主抓的层面,太原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市委副书记、市长耿彦波任组长。
生活垃圾分类将“有法可依”
生活垃圾分类,太原市将分步进行。《方案》提出,今年将在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和具备条件的居民小区启动生活垃圾分类,选定垃圾分类示范点,探索推进“有害、易腐、可回收、其它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明年,制定出台《太原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有法可依”,在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开展垃圾分类进单位、进机关、进校园、进车站(机场)、进公园、进体育场;进企业、进宾馆、进饭店、进商场(超市)、进市场、进商铺、进写字楼。同时,鼓励居民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
到2020年,在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建立完善各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和终端处理设施,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率达到35%。
每年建设一批垃圾转运站
一直以来,生活垃圾分类回收难以推进,主要原因是终端处理设施不足,导致最终仍被统一处置,不能实现综合利用。对此,太原市将加快终端处理设施的建设。
一是加快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及配套项目。2019年底建成3000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及相关配套设施。
二是新建、改造4座大型转运站,在小店区北格镇辛村和迎泽区郝庄镇外麻地沟建设2000吨和1500吨的大型压缩转运站,升级改造南堰和丈子头两座转运站。
三是实施侯村卫生填埋场排险工程。
四是建设改造中小型转运站。各县(市、区)每年建设一批垃圾转运站,对现有小型收集站升级改造,并配套可回收物的中转、存储设施。
五是规划建设再生资源加工处理项目。把再生资源处理项目建设,纳入循环经济环卫产业示范基地和推进垃圾分类重要环节,规划建设废旧轮胎、报废汽车、废旧家电、废旧电池、废弃塑料、玻璃、木材等各类再生资源加工处理项目,挖掘“城市矿山”,实现“循环利用”。
建立分类收运体系
按照要求,太原市将逐步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
目前,太原市正在小店区、迎泽区、唐槐园区、学府园区实现餐厨废弃物收运全覆盖,逐区稳步推进,建立完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同时,还在六城区分别建立一个以上加大大件垃圾收运处置点,并将老旧居民区零散装修垃圾纳入专业清运和公共服务范围,再建立有害垃圾专业收运处理体系,实现各类垃圾的专业化收集、运输、无害化处置。
《方案》明确,还将建立大件垃圾专业收处体系。各区须建立一个以上加大大件垃圾收运处置点,对大件垃圾进行拆拣、分类、及时收运,逐步达到规范处置、定期清理。
建立装修垃圾专业收运体系。对老旧居民区零散装修垃圾,由区环卫清运单位负责,纳入专业清运和公共服务范围,运往指定渣土场或再生利用点进行处置、利用,并向产生垃圾的单位适度收取清运费用,以增强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对新开发小区和门店装修垃圾,仍按现办法,由物业公司与产生单位负责,委托渣土运输单位进行处置。
建立有害垃圾专业收运处理体系。对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有毒、有害垃圾,由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实施专业化手机、运输、无害化处置,环保部门负责监管实施。
此外,推广智能化分类回收,在封闭小区、商业场所、居民楼院、车站、机场、商场超市、酒店宾馆等单位,设置智能化垃圾分类回收箱,设垃圾分类专用收集点,统一设施、统一标识,按照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等进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调动居民参与积极性。继续鼓励社会力量设置各类专项回收箱,对废旧衣物、废旧书报等各类低值废旧物资进行专项回收,多途径开展专业化收集。
生活垃圾主要分四类
《方案》明确,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主要包括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大类,同时对收运设施和单位也有明确规定。
有害垃圾
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容器应环保、便利、安全,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必须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定期收运。
易腐垃圾
包括:宾馆、饭店、有食堂或有集中供餐的单位等产生的剩菜剩饭、泔水、废油脂、骨头、菜根菜叶、果皮等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有机垃圾。应设置密闭专门容器单独投放,收集点不能影响环境,不能将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其他垃圾混入。
可回收垃圾
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废旧家具等。可自行运送到废品回收点或由废品回收企业上门收集或由环卫清运单位定期收运。
其他垃圾
主要包括:卫生纸、餐巾纸、烟头、果皮果壳等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以外的生活废弃物和陶瓷、灰土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收运处置将由属地区域的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进行收集、清运,采用焚烧或填埋进行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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