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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打出“组合拳”减轻重污染

更新时间:2017-12-08 11:06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 阅读:2085 网友评论0

  

图为市民参观陕西省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  

◆李涛肖颖  

陕西省政府日前印发《陕西省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5个配套方案,包括巡查执法方案、专项督察方案、量化问责暂行规定、空气质量预警预报和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会商方案、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工作方案。近日,陕西省环保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这5个配套方案并作详细解读。  

据介绍,5个配套方案的出台,形成了陕西省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1+5”组合方案,是推动冬防方案落地见效的有力保障。  

陕西省环保厅副厅长郝彦伟告诉记者,陕西将通过5个配套方案的贯彻和落实,尽最大的努力争取今年12月重污染天气能够减少,争取更多的蓝天。  

巡查执法方案  

亮点:全覆盖4个月不间断持续巡查  

在陕西省环境保护执法局设立省巡查执法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巡查办),主任由省环境保护执法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同时,组建巡查执法组,每30日开展一轮巡查执法,共开展4轮。每轮由省环境保护厅抽调人员成立8个巡查执法组,入驻关中8市(区),开展不间断巡查。巡查执法对象以涉气企事业单位为主,采取查阅相关资料、现场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每轮巡查执法范围覆盖关中所有市、县、区(含各类开发区、高新区)。  

措施:严查处严查热点问题,及时督办问责  

4轮巡查主要针对《陕西省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重点任务完成情况,《2017年铁腕治霾1+9方案》中燃煤锅炉拆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涉气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执法、联防联治等专项行动方案落实情况,对2017年第一、二季度全省空气质量专项督查,第三季度挥发性有机物交叉执法检查,涉气重点污染源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同时,严肃查处媒体曝光、公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污染热点环境问题。  

各巡查执法组联络员每日21时前,将当日巡查执法情况上报省巡查办,每日将发现问题移交被巡查市(区)政府组织查处、整改。被巡查市(区)每10个工作日向省巡查办上报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并将有关情况在政府网站、当地主流媒体及时公开。  

专项督察方案  

亮点:主督政进驻地市督察政府是否作为  

由省督察办组建5个专项督察组,每组10人左右,组长由省环境保护厅现职副厅级干部担任。  

督察组进驻各地市后将围绕《陕西省“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7年工作方案》《陕西省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等政策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督察地方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不作为、慢作为,甚至失职失责等问题。通过采取现场检查、谈话问询、调查取证等方式,厘清责任,强化问责,切实传导压力,进一步推动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效落实。  

措施:抓落实形成督察报告和责任追究问题清单  

根据方案,督察组在进驻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形成督察报告和责任追究问题清单,督察报告和责任追究问题清单经批准后,督察报告由督察组向被督察地党委政府反馈,抄送省委组织部和被督察县(区)所在市市委组织部;责任追究问题清单由督察组向市级党委政府移交移送,抄送省纪委。相关问题案卷同步移交市级党委政府。  

被督察县(区)所在的市级党委和政府应督促相关县(区)按要求制定整改方案,推进整改落实。同时,市级党委和政府应责成相关部门,依据量化问责暂行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问责处理结果应征得督察组同意,并向社会公开。  

量化问责暂行规定  

亮点:多层级全面落实党政同责  

《量化问责规定》主要对全省13个市(区)及122个县级行政区(含开发区、高新区)的乡(镇、街道办)以上党委、政府领导干部和市、县级有关部门党政领导干部在大气污染防治中工作不力的进行问责,包括乡长、乡党委书记、副县长、县长、县委书记、市长、市委书记以及市、县两级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  

措施:细考量PM2.5升高县委书记将被问责  

纳入量化问责的具体事项有3类,一是省级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巡查执法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二是2017年11月~2018年3月,大气环境质量同比改善情况;三是其他有关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包括在2017年第一、二季度全省空气质量专项督查,第三季度挥发性有机物交叉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2017年11月~2018年3月期间被中央及省级新闻媒体曝光及被群众举报经查实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冬防期间,有3个月及以上PM10或PM2.5浓度超标且同比不降反升或重污染天数同比不减反增的,县委书记即被问责。  

问责处理的方式包括诫勉、责令公开道歉,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  

据陕西省环保督察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徐刚介绍,此次陕西的量化问责方案在问责上不以问题数量为依据,而是以未完成整改问题落实情况为依据,即对那些积极作为、认真履行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认真落实省政府“1+9”铁腕治霾方案、认真执行铁腕治霾要求的地方政府,给予整改机会。但是,对发现的问题,给了一定时间还不积极整改的,尤其在冬防期间如此高强度执法巡查力度基础上,仍然出现空气质量恶化的地区,要坚决对不作为、慢作为的县乡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严厉问责,形成有力震慑。  

空气质量预警预报和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会商方案  

亮点:整合数据准确预报预警  

冬防期间预警预报主要以关中地区为工作重点,适当兼顾陕北和陕南地区,通过全面加强国控、省控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实时监控和运维管理,整合环保、气象、发改等多部门数据,强化多层次预报预警与预报会商研判,提供及时准确的预报预警技术保障。陕西省将适时启动同西北区域省级环境监测站、京津冀地区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中心、省级相关部门等的会商研判。  

措施:联防联控重污染时每天2~4次会商预报  

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国控、省控空气质量监测网络运行情况实行24小时专人监控,并组织各市(区)监测站做好“飞行检查”和应急监测准备工作。同时,强化多层次预报预警与预报会商工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每天定时发布72小时常规预报信息、168小时潜势预报信息。在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重污染过程和启动省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期间,会商和预报频次由1次/天增加到2次/天~4次/天。加密冬防期间大气颗粒物来源及立体分布状况研究性监测。利用雷达监测和在线源解析设备,实时开展污染物垂直分布规律和颗粒物污染来源解析工作。  

在提高预报预测准确性的基础上,陕西省还将加强会商及会商结果运用。陕西省大气污染治理办公室主任姚晓军介绍,会商最后有两个结果,一是提示函,发给相关政府和部门,提示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任务、措施和安排。二是警示函,针对个别市可能发生的预警不及时或预警级别不够等情况,警示他们及时调整预警相应级别。  

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亮点:强引导提高攻坚行动透明度  

为使全社会理解、支持、宣传、参与攻坚行动,陕西省将通过全面宣传攻坚行动工作进展和成效,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曝光违法环境问题及其整改情况,提高攻坚行动公开度和透明度,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引导公众积极践行低碳环保理念和绿色生活方式。  

措施:建矩阵确定5项重点工作  

确定了5项重点工作,即大力宣传攻坚行动措施和成效、公开曝光行政不作为及违法排污典型问题、及时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信息发布、积极做好科普宣传主动回应社会热点、积极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攻坚行动等。建立省市两级新闻发布矩阵,及时做好权威发布,公开各市(区)环境问题清单及整改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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