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 全国碳市场正式启动
12月19日,全国碳市场终于如约而至。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勇在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启动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印发《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下称《方案》),标志着中国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已完成总体设计并正式启动。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将由湖北省和上海市分别牵头承建,北京、天津、重庆、广东、江苏、福建和深圳市共同参与。
《方案》从三项制度和四个支撑体系对全国碳市场进行了规范。三项制度即碳排放监测、报告、核查制度,重点排放单位的配额管理制度以及市场交易的相关制度。四个支撑系统分别为碳排放的数据报送系统、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和结算系统。
“现在,发电行业是最具条件、数据最完整,同时也是碳排放规模占比较大的行业。”张勇表示,全国碳市场建设将采取“三步走”的方式,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尽快完善三个制度和四个支撑系统,完成系统测试,并在测试的基础上开始真正的货币交易。
按照《方案》要求,年排放超过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相当于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左右的企业将被纳入全国碳市场。其中,涉及电力企业1700余家,碳排放总量达到30多亿吨。
数据显示,即使仅纳入发电行业,中国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规模仍将成为全球最大的碳市场,规模超过欧盟碳市场总体规模。2017年欧盟碳市场交易规模为19.39亿吨二氧化碳当量。
作为首批纳入碳市场的行业,发电行业将采用基准线法进行配额总量设定和分配方案。发改委气候司副司长蒋兆理表示,管理水平高、单位产品排放低的企业将在碳市场中获得更大的竞争优势。相反的,基准值以下的企业将承受更大压力。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专职副理事长王志轩表示,全国碳市场建立后将通过碳约束倒逼电力结构优化,将低碳发展的价值真实体现在具体的企业经济活动和生产运营中,同时促进发电行业实现低成本减排。长远来看,市场机制的作用将会不断迫使电力企业进行科技创新,促进低碳技术的发展和应用。
自2013年以来,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湖北、深圳等七省市碳交易试点相继启动,纳入多个行业,涉及近3000家重点排放单位。发改委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11月,7个试点累计配额成交量超过2亿吨二氧化碳当量,成交额超过46亿元,而且从试点的范围来看,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出现了双降的趋势,起到了碳市场要发挥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作用。
“有关试点省市、试点市场,还将持续运行一段时间。”发改委气候司司长李高表示,发改委将在坚持全国碳市场统一运行、统一管理的基础上,实现试点省市的碳市场与全国统一碳市场顺利的对接和平稳过渡。同时,李高强调,在全国统一的碳市场已经确定覆盖的行业当中,符合全国碳市场纳入条件的企业,应当纳入全国碳市场进行统一管理,不再参加地方的区域的碳市场的活动。
张勇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落实好方案提出的各项要求,加快碳市场管理制度建设,抓紧开展2016、2017年历史数据报送、核算与核查工作,有序推进配额分配,加快推进碳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并强化自身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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