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推进空气质量监测事权上收
“省控城市站监测事权上收是继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后,四川省空气质量监测工作的又一重要任务。”近日,四川省保护厅党组成员、核安全总工程师董晓辉在全省省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城市站监测事权上收工作视频会议上要求,务必确保四川空气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工作如期完成。
实现无缝衔接,平稳度过磨合期
据了解,此次涉及上收的158个空气站,分布在全省21个市州、158个县(市、区),点多、面广、任务重,将规模数量如此庞大的省控城市站运维工作从环保系统转移到社会化运维单位,堪称是一次重大改革。
“上收工作不仅涉及人员交替、设备运维、故障处理等具体问题,还有数据监视、数据审核、质量管理、信息共享等管理问题,以及社会化运维公司监管和多方的沟通协调问题等。”董晓辉认为,这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
他提出,各级环保部门要充分认识省控城市站监测事权上收工作的重要性,省控城市站监测事权上收工作是落实环境监测事权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谁考核、谁监测”的具体任务。要把困难和问题想在前面,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密切配合,抓好督促落实。
尤其是省环境监测总站、地方环保部门和运维公司三方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在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人员、做好工作对接等方面实现无缝衔接。“既要顺利交接,也要平稳度过交接后的磨合期,确保监测站点的正常稳定运行,对外发布的监测数据真实、准确。”
分两批次完成上收任务
为积极稳妥推进上收工作,此次全省省控城市站监测事权上收工作将分两批次进行。
第一批包括成都、自贡、泸州、德阳、绵阳、遂宁、内江、南充、宜宾、广安、达州、眉山、资阳13个城市82个省控城市站,在2018年1月底前完成事权上收工作。
第二批为攀枝花、广元、乐山、巴中、雅安、阿坝、甘孜、凉山8个市(州)76个省控城市站,在2018年3月底前完成。
“总结全省国控站事权上收的经验,监测事权上收工作要把握好‘交’和‘接’两个关键点。”董晓辉明确,在移交过程中遵循先易后难的原则,遇到问题,要“逢山开路、遇水搭桥”,及时协调解决事权上收期间的问题。
对短期内无法解决的问题,由各市州环保局会同运维单位提出解决方案和期限,并报省环境监测总站备案,由省环境监测总站协调地方环保部门及运维单位在不影响总体交接工作进度的前提下协调解决。
数据造假将列入“黑名单”
如何确保运行可靠和数据真实准确?
四川省环境监测总站副站长罗彬说,严禁出现擅自挪动监测点位、人为干预干扰监测过程和评价结果、无正当理由缺失监测数据等情况。
监测工作中坚决杜绝出现仪器设备安装不规范、仪器性能测试不合格、仪器维护频次不够、缺少监测质控报告、修改仪器关键参数、堵塞采样头或采样管路,监测数据造假等行为。
“特别是要做到‘五个到位’,即制度建立到位、沟通交流到位、日常管理到位、质控措施到位、异常处置到位。”四川省环保厅监测处陈权说。
对发现监测行为不规范且多次整改不到位,以及数据造假或配合造假的社会化运维单位,将终止服务合同,列入“黑名单”。对造假行为的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强化警示和震慑作用。对不按规范和合同要求开展运维和质控的,采取经济措施予以处罚,直至取消其运维资格。
此外,各市州环境监测站和省控城市站运维单位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每月召开例会,对仪器运行、仪器故障、数据审核及异常数据判定等情况及时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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