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及周边大气督查:仍有“散乱污”企业违法生产
环境保护部今日通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情况。1月6日,28个督查组共检查了678个企业(单位),发现其中的27家企业(单位)存在涉气环境问题。存在问题的企业(单位)中,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施工工地扬尘管理和非工业污染问题的各5个,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和工业企业其他涉气环境问题的各3个,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和工业企业未落实无组织排放整治要求的各2个,涉气“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各1个。典型的情况如下:
一、仍有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废气直接排放。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菏泽创盛晨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熔化炉的旋风除尘器未使用,布袋除尘器的布袋脱落,湿式除尘器未加氢氧化钠,碱液经测试pH值为7(中性),无法达到除尘效果;该公司的熔化炉应安装脱硝处理设施,督查组现场检查该公司内未发现有脱硝设施;该公司的配料间和生产车间未密闭,配料及上料口未安装集尘系统,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山东省菏泽市成武县山东成武易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锅炉焚烧前设置挡板,车间中的有机废气(VOCs)经挡板前管道直接排放;酯化蒸馏车间的尾气未经收集处理,直接外排,车间气味刺鼻。
二、仍有部分工业企业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存在违法排污现象。
河北省沧州任丘市荣丰电缆辅助材料有限公司新增喷漆工序无环保手续,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存在露天喷漆现象,木材切割工序未安装粉尘收集处理设施,烟气直排。河北省沧州任丘市天发密封材料厂的14条塑料隔热条生产线均未安装废气处理设施。河南省兰考县兰考华兰家具有限公司烤漆房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经排风扇直排;喷胶、喷底漆工序废气未处理直接排放。
三、仍有工业企业未严格执行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与运输要求,仍在违法生产。
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飞达橡胶有限公司、巨鹿县宁峰橡胶制品厂按照当地工业企业错峰生产要求应限产50%,督查组现场检查时发现巨鹿县飞达橡胶有限公司被封的2台硫化机封条被撕毁,设备有明显的余温;巨鹿县宁峰橡胶制品厂被封的1台开炼机和1台硫化机封条被撕,督查组现场检查时发现设备电源均处于开启状态,且硫化机有明显的余温。
四、部分工业企业扬尘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防扬尘治理措施不完善,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
北京市丰台区北京市高强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喷淋设施损坏无法正常使用,原料输送廊道料口未采取封闭收集措施,物料露天堆放未苫盖,粉尘无组织。
五、仍有清单外“散乱污”企业违法生产。
山东省菏泽市曹县庄青路与220国道交汇处一家无名木艺加工厂,无环保手续,不在当地“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清单内。督查组现场检查时临时停产,机器设备均处于通电状态,存在约1000平方米露天喷漆作业,现场有大量喷漆半成品。
六、仍有企业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违法生产。
河北省沧州任丘市利宝铝材销售部在橙色预警下应停产,该单位的表面处理车间正在生产,喷涂车间设备电源开启,喷涂生产线上挂满工件,转印机有明显的生产迹象。
七、仍有部分施工工地防扬尘治理措施不完善,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
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阳曲镇市政工程工地、山东省滨州市山东省博兴县华美保温材料有限公司施工工地、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东方星城三期施工工地等5个工地存在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的防扬尘措施不完善或不到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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