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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严控工业企业堆场污染

更新时间:2018-01-17 08:44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 阅读:420 网友评论0

为进一步科学、有效控制煤场、料场扬尘污染,山东省济宁市日前召开全市工业企业堆场封闭式改造现场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各企业加快进度,高质量、高标准地开展封闭改造,全力抓好煤矿、电厂、商品砼和石材加工企业扬尘治理,实现“储煤不见煤”的目标。  

此前,济宁市下发了《关于对全市煤炭堆场、规模以上非煤资源加工工业企业和其他工业企业内部堆场进行封闭式改造的通知》,要求全部煤炭生产企业、煤炭经营企业、大型煤加工企业、发电企业储煤场,规模以上非煤矿产资源加工工业企业和其他工业企业内部堆场等限期进行封闭式改造,力争2018年2月底前施工完成。  

其中,煤炭堆煤场(储煤场、售煤场)、煤炭集运站(装车站)、发电企业储煤场、工业企业内部堆场应当采取筒仓、条形(矩形)煤场、料场,半球形煤场、料场和圆形煤场、料场等密闭措施;禁止露天无遮挡、无喷淋等易产生煤尘、扬尘污染的方式堆存煤炭和物料。  

通过以上封闭式改造,实现产煤不见煤、存煤不露煤、料场全封闭,从源头上遏制煤炭和企业料场扬尘污染排放,彻底解决煤炭和企业料场扬尘污染问题。  

济宁市要求,环保部门要及时组织对每家企业储煤场等内部堆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运营。  

各县(市、区)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市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解决煤场、料场改造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要严格落实各项应急措施,严格执行错峰运输,强化带班值班和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加强储煤场、料场日常监管,确保圆满完成封闭改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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