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中宣部部署污染源普查宣传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部、中宣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和参与污染源普查的良好氛围,推动普查工作顺利完成。
《通知》指出,本次普查共分为三个阶段进行,要结合各个阶段的任务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工作。2018年为全面普查阶段,将通过宣传引导普查人员和普查对象,严格按普查方案规定采集、审核、处理数据,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靠。大力宣传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及时报道各地普查进展情况,宣传普查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人物,增进社会各界对普查工作和普查工作者的认识、理解、支持。2019年为总结发布阶段,将重点围绕污染源普查成果发布和经验总结展开宣传,利用普查成果发布时机,通过多种渠道,采取不同方式,深入解读普查取得的各项成果,宣传普查成果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的基础作用和应用情况,增进全社会对污染源普查成果的了解,推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成果在全社会的广泛传播和运用。
《通知》强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应围绕普查工作重点,及时准确、通俗易懂地向公众阐释工作进展情况。开设普查专栏,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新闻网站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强大声势。同时,围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策划制作宣传挂图、视频短片、公益广告、动画和微电影等;在电台、电视台,公交、地铁、车站以及主流媒体数字屏媒等户外平台,展播公益广告及宣传产品等。普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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