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年底前新增污水管网5000公里以上 建污水处理设施20座
近日,《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攻坚战2018年度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简称《方案》)公示,其中提出的目标是:全省劣V类水体的比例要控制在7%以内,广州、深圳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不低于90%。《方案》中还明确:东江、西江、北江、韩江等“四河”的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不得新上石油化工、化学原料药制造、印染等项目,已有项目要在今年底前制定搬迁改造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根据《方案》,2018年,全省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81.7%以上,劣Ⅴ类比例控制在7.0%以内,各地级以上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各地级以上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80%以上,广州、深圳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不低于90%。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且极差比例控制在2.6%以内。
同时,未实现污水截污纳管的楼盘,不得核发预售证。在雨污合流区域要加大雨污分流排水管网改造力度,结合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城市双修”等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改造与建设。年底前新增配套污水管网5000公里以上;2018年全省新建污水处理设施20座,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一级污水处理设施启动建设。
东江、西江、北江、韩江等“四河”的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不得新上石油化工、化学原料药制造、印染等项目,已有项目所在地市人民政府要于2018年底前制定搬迁改造计划并向社会公开。集中整治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对环保基础设施不符合要求的工业集聚区列出清单并提出限期整改计划;全面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对广州市白云区,深圳市宝安、龙岗、坪山、龙华区,汕头市潮南、潮阳区,佛山三水、南海区,惠州市惠阳、仲恺区和博罗县,东莞市长安镇和石马河流域7个镇,潮州市枫江流域,揭阳普宁市和榕江流域中上游等重点流域、重点区域内“散乱污”企业进行摸查,全面开展清理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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