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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固废、生活垃圾为何“青睐”长江?水上环境监管不严是关键

更新时间:2018-04-19 10:09 来源:中国环境新闻 作者: 阅读:3834 网友评论0

近日,安徽芜湖一场大火烧出的4000吨工业垃圾沿长江跨省非法倾倒的案件再次引发广泛关注。随着类似污染问题纷纷被披露,不难发现垃圾倾倒长江案件背后的几个共同点。  

水上监管不严是关键  

在梳理垃圾倾倒长江案时我们发现,其中不乏长江安徽段被非法倾倒固体废物近万吨、2万吨上海垃圾转移倾倒苏州太湖西山景区这样的大案要案。其实细细看来,每起案件涉及的固废数量都令人触目惊心。如此庞大的工业固废、生活垃圾,来自不同的省份,怎么会“神不知鬼不觉”地不约而同出现在长江边呢?  

可以说,监管不严是关键问题。长江从经济社会角度却涉及东中西11个省份。一直以来,长江流域缺乏统一的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不同地域、不同部门、不同层次的监管力量分而治之,给犯罪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这种监管割裂还体现在各地、各部门对产生了多少废物、处理了多少废物、还有哪些废物没有处理掉、这部分废物到哪去了等问题并不清楚,无法对固废的去向建立完整的台账和跟踪序列。  

跨省转移藏玄机  

从上海到江苏、从浙江到安徽……垃圾倾倒长江案件往往牵扯出固废跨省处理的“黑色”利益链。经济发达地区产生的工业固废、生活垃圾数量惊人,但正规企业处理能力不足,就转向地下产业链,由欠发达地区承接。  

这样以邻为壑的做法,污染看似转移了,其实不然。空气、水都是流动的,没有人能够独善其身。如果不能从源头治理,加强每一个城市、每一个企业产生固废的数量、流向的全过程管控,如果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缺口无法填补,日益增长的垃圾压力不能得到有效缓解,那么跨省转移、倾倒的违法行为就很难彻底根除。  

水路隐蔽性超过陆路  

尽管我国高度重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总体战略已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但大量垃圾却不断在长江沿岸出没。为何长江扮演起“垃圾走廊”的角色?固体废物非法转运由陆路改为水上说明什么?  

不少案件细节一致指向,这些运输垃圾的船只被雨棚严密覆盖,与普通货船难以分辨,运输途中很难被发现。可见,隐蔽性强、机动性强使不法分子选择长江作为非法转移、倾倒固废的主要通道。同时,不法分子盯上水路运输,也暴露了水上环境监管的空白。按照现行法规,生态环境部门没有水上的执法权,而具有水上管辖执法权限的海事和运输部门又不具备甄别处置环境污染案件的能力。这使得不法分子从陆路转水路,铤而走险。  

“垃圾围城”的确是城市化进程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但非法处置无异于饮鸩止渴。  

分析案例,我们发现,沿长江非法转移、倾倒垃圾这条“黑色”利益链的一端是非法倾倒垃圾逾千吨,犯罪嫌疑人获利数万元,另一端却是被倾倒地的政府投入逾百万元对生态环境损害进行修复。这种舍本逐末、贻害无穷的行为,不仅应该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和坚决打击,也留给我们更深的反思。要从源头上治理固废倾倒,不仅是环保一家的事,交通、港航、物流,甚至每个码头,都需要联动起来。  

其实,垃圾分类、垃圾减量这些小事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但图省事、图方便而忽略环境隐患的现象比比皆是。而在享受环境权益的同时履行保护环境的责任,为了可持续发展而自觉践行自然、环保、节俭、健康的生活方式,也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  

附:长江固废倾倒典型案例  

1、2016年1月,重庆涪陵两男子在不具备危险物品处置能力的情况下,先后29次非法将700余吨废盐酸液未经任何处理,直接倾倒在长江边、某居民点附近水沟,造成严重环境污染。  

2、熊某、柯某、郭某为非法获利,与福建某化工厂签订15000余吨有毒渣土无害化处理合同后,将渣土运至湖北境内,以较低价格转包给高某,高某再以更低价格转包给刘某勇和刘某华,赚取中间差价。刘某勇和刘某华在鄂州境内长江边将垃圾就地填埋。此案也成为湖北"环保专项"十个典型案例。  

3、2016年4月武汉鑫福昌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雇用渣土车通过武汉港务集团汉阳港埠分公司码头装船,向长江非法倾倒7船渣土。渣土来源系中铁大桥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杨泗港长江大桥项目。  

4、2016年6月下旬,多艘上海运输船将散发臭味的垃圾倒在江苏苏州太湖西山岛上。随后8艘货船被扣下,调查显示,被倾倒的垃圾超过两万吨,而这些垃圾均来自上海。  

5、2016年7月14日,两艘装载垃圾的船只从上海惠宾码头行驶至江苏省南通海门的江心沙农场,被当地人发现扣下。这些垃圾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同时,南通的新江海河苏州路南侧河西地段已倾倒大量垃圾,共计约5600吨。  

6、2016年8月至12月期间,有26船次、共计约2万吨生活垃圾从在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黄桥码头运出,这些生活垃圾同样被直接抛入长江南通段、太仓段等地。  

7、2016年11月至12月期间,有14船次、共计9700多吨生活垃圾从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彭墩码头运出。这些垃圾被直接抛入长江南通段、太仓段等地。  

8、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湖北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发现,湖北武汉正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汉西污水处理厂多次向长江偷排或乱倒污泥。  

9、2017年10月,长江航运公安局芜湖分局侦办了一起重大污染环境案,查扣8艘非法转移疑似固体废物的船舶,共计装载固体废物近7千吨。其中3艘船的船主交代,曾将2400余吨固体废物倾倒在铜陵市上江村的江滩上。另外在铜陵义安区朱永路长江堤坝内(江滨村),倾倒危险废物(酸洗污泥)62.88吨。  

10、2018年3月下旬,有关媒体联合安徽省环保厅对池州市贵池区前江工业园区进行暗访时发现,园区部分企业非法将工业固体废物堆放长江岸边,两处现场堆放固体废物约6.05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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