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腕执法 呵护碧水蓝天净土
借力中央环保督察和省级环境综合督查问题整改、全面达标排放、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太湖安全度夏安全专项执法行动等12项环保专项行动,常州市不断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2018年初,常州市环境执法局先后被评为全国环境保护系统先进集体、全国环境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
常州市环境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说,2017年,常州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719件,同比上升31.1%;执行行政处罚决定1332件,同比增长23.3%;处罚金额8826.5万元。其中适用新环保法配套办法实施查封扣押137件、按日计罚12件、限产停产126件、移送行政拘留55件、移送司法53件。
常州市十大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1常州亚邦骏马建材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案
2018年3月5日、3月6日,江苏省环保厅组织的徐州市环保局交叉检查组和武进环保局对常州亚邦骏马建材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这家单位在武进区牛塘镇湖滨路从事混凝土项目的生产,物料堆放过程中有粉尘产生,部分物料露天堆放,未采取密闭、围挡、遮盖等防治粉尘污染的措施,武进环保局依法责令这家单位立即改正并处罚款。2018年3月21日,武进环保局对这家单位进行复查时,发现其违法行为仍未改正到位。武进环保局对这家单位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原罚款基数4万元,计罚天数12天,罚款总额48万元。
2溧阳市宇鹰锻造有限公司噪声超标排放案
2017年12月19日,溧阳市环境监测站对溧阳市宇鹰锻造有限公司进行噪声监测。监测报告显示:这家单位厂界环境噪声3#测点监测结果为75.7分贝、4#测点监测结果为70.4分贝,两个测点的监测结果均超过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2类区昼间标准。溧阳环保局依法责令这家单位限制生产3个月。
3常州广裕橡塑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案
金坛环保局于2017年10月30日下午3时许对常州广裕橡塑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这家单位第二车间的三元乙丙模压发泡材料生产线正在生产,其发泡成型工段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的水喷淋塔电机停运,此行为属于通过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以逃避监管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金坛环保局依法对这家单位处以罚款15万元,并将此违法行为的责任人移送金坛区公安局实施行政拘留。
4陈某清废塑料加工作坊超标排放有毒有害水污染物案
2018年3月10日,根据群众举报,钟楼环保局执法人员对邹区镇卜弋马家湾进行检查,发现犯罪嫌疑人陈某清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废塑料粉碎清洗作业,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清洗废水未经处理直接由场内污水井通过雨水井排入外环境。排放的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总磷、锌、铜、总铬、铅、镍均超标,其中铅浓度超过排放限值3倍以上。钟楼环保局依法对陈某清处罚款20万元,并将此案移送钟楼公安分局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抄送钟楼区人民检察院。
5常州市海联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规避监管排放污染物案
2018年3月13日,武进环境执法局对常州市海联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这家单位在硫酸铜搬运过程中洒漏的硫酸铜随着塑料盘清洗过程中的废水进入雨水管道,雨水排放口积存水浓度pH值为11.07(无量纲),超出了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规定的pH值为6~9的一级标准。同时还发现废水处理设施回用池内设有两台回用水泵,回用水泵设有3个支路,其中1个支路通向废水处理设施南侧的厕所作为冲厕水使用。厕所化粪池东侧沟渠内的西侧底部有一渗出口有水渗出,沟渠最终通向前黄浜。经对渗出口出水进行采样监测,其污染物浓度pH值为9.88(无量纲),超出了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规定的pH值为6~9的一级标准。武进环境执法局依法对这家单位两条粗拉生产线控制电柜和镀线生产线酸槽进线口进行查封,对其违法行为处罚款30万元,并责令停产整治;将造成违法行为的直接责任人移送武进区公安分局行政拘留。
6常州康贝护理卫生用品有限公司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案
2018年3月12日,天宁环保局现场检查,发现常州康贝护理卫生用品有限公司正在生产,配套的布袋除尘设施正在运行,但布袋口直接敞开,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未经收集直接外排,此行为属于通过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天宁环保局依法对这家单位涉案的产污设施、设备实施查封,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对其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万元,并将造成此违法行为的相关责任人移送天宁区公安局实施行政拘留。
7刘某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
2017年12月在“散乱污”专项整治行动中,新北环保局发现犯罪嫌疑人刘某强自2016年11月起在无经营许可证情况下,在薛家镇任葛村非法从事危险废物(装有涂料、稀释剂的废塑料桶、胶桶)的收购、加工(清洗、破碎)及出售活动,截至查处时看,刘某强已出售非法处置的危险废物7.5吨。新北环保局依法对涉案的产污设施、设备实施查封,并将此案移送新北区公安分局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抄送新北区人民检察院。
8刘某磊通过暗管排放生产废水案
2017年11月8日,武进环保局在武进区湖塘镇现场检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刘某磊的碎玻璃清洗项目正在生产,清洗工段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就用软管向场地西侧无防渗漏措施的泥地渗排。经采样监测,外排水中化学需氧量浓度为340毫克/升,悬浮物浓度为513毫克/升,超过了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一级标准。武进环保局责令刘某磊立即拆除暗管,对其违法行为处罚款6万元,并依法将其移送武进区公安分局实施行政拘留。
9常州市凯达五金制造厂通过暗管排放废水案
2017年11月17日,武进环保局现场检查发现,常州市凯达五金制造厂微型轴加工项目正在生产,窜桶工段产生的废水与厂区内生活污水经沉淀处理后一并用塑料软管通过厂区南侧长虹路的雨水窨井经长虹路的雨水管道排放至外环境。经采样监测,上述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浓度为335毫克/升,总磷浓度为2.97毫克/升,超出了GB8979-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规定的化学需氧量浓度≤100毫克/升、总磷浓度≤0.5毫克/升的一级标准。武进环保局责令这家单位拆除暗管,对其违法行为处罚款10万元,并将此违法行为的责任人移送武进区公安分局实施行政拘留。
10宋某君未经审批同意擅自建设“熔铝项目”、“熔铝项目”未验收投产案
2018年4月9日,天宁环保局现场检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宋某君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于2018年3月在天宁区青龙街道建设“熔铝项目”,项目需配套建设的环境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已投入生产。这一项目使用的燃料焦炭在燃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废铝丝熔解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仅通过简易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排放。天宁环保局对上述违法行为合计处罚款30.075万元。
常州市环保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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