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Ⅰ-Ⅲ类水比例59.0% 黑臭水体整治已完成九成
7月25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18年上半年全省环境质量状况。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地表水环境上,《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水十条”)确定的国控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59.0%,达到并优于年度约束性指标要求2.4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期持平;劣五类水体控制比例为4.8%,达到并优于年度约束性指标要求2.4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期下降7.2个百分点。
17市中,潍坊、泰安2市优良水体比例未达到省级分解的年度目标,临沂、威海、德州、聊城超额完成;滨州、淄博(受上游影响)2市劣五类水体控制比例未达到省级分解的年度目标,青岛、潍坊、日照、聊城超额完成。
有7个国控断面水质未达到年度目标要求,其中泰安、滨州各2个,潍坊、莱芜、淄博(受上游影响)各1个。国控入海及省控河流中,有27.6%的断面水质未达到年度目标或劣于五类,其中烟台、滨州2市超标断面相对较多,均为5个;青岛、淄博、枣庄、东营、潍坊、威海等6市各1个。
在饮用水方面,山东省52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51个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仅枣庄1个水源地受地质原因影响总硬度超标,达标率为98.1%,符合年度目标要求。
黑臭水体治理上,山东省17市城市建成区的165个黑臭水体中,155个已整治完成,总体整治完成率为93.9%,超额完成年度任务。济南、青岛、淄博、东营、烟台、潍坊、济宁、泰安、威海、日照、莱芜11市的黑臭水体整治完成率已达100%;其余6市也均已达到年度目标(70%)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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