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快速查处危废污染环境案
固废加工小作坊被群众举报后,江苏江阴环保快速出击,揪出一桩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据悉,案件将移送江阴市公安局侦办。
10月15日16时许,江阴市环保局临港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江阴市申港街道海渡路西侧、阿仙建材北侧空地上倾倒化工垃圾。接报后,江阴市环保局临港分局执法人员立即会同临港经济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有关人士赶往现场调查处理。
调查发现,作坊负责人金某等5人正在海渡路西侧、阿仙建材北侧空地上进行固废加工。加工场地未采取防渗、防漏措施,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酸性废液排放至作业场所东北侧土地上。作业场所地面及东北侧土地均无防渗措施,作业场所及附近的土壤颜色较深,有废液渗漏到周边土壤的痕迹,现场可闻到刺鼻的酸味。经查,金某的固废加工项目未进行环评、未经环保部门审批,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擅自投入生产。
据金某交代,含铜废液来自兴化市一家电子元件企业的蚀刻液沉淀物。主要生产工艺为:含铜废液→加铁反应置换出铜→铜进入污泥中→将污泥挖出→装袋→成品出售。
根据江阴市环境监测站提供的数据,金某的固废加工点排放的废液pH<1,总铬浓度超过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3倍,总铜、总锌、总锰浓度均超过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10倍,场地上存放有废液、污泥近4吨,其中废液pH小于1,污泥总铜浸出浓度大于100mg/L。
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等规定,金某固废加工点处置的污泥、废液及废包装桶等均为危险废物。金某非法处置危废,随意排放含重金属的强酸废水,严重污染环境。目前,该案将移送江阴市公安局侦办。
江阴市环保局有关人士表示,每一位企业生产经营者都有义务保护人类共同生存的基础不受损害。在中央强势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今天,任何钻法律空子、打擦边球、企图蒙混过关的损害生态环境资源的行为都是徒劳的、且要付出代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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