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合作/投稿:010-65815687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发邮件

为助力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谷腾环保网隆重推出《环保行业“专精特新”技术与企业新媒体传播计划》,七大新媒体平台,100万次的曝光率,为环保行业“专精特新”企业带来最大传播和品牌价值。

    
谷腾环保网 > 新闻信息 > 正文

天津市启动污水处理厂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

更新时间:2018-11-27 10:47 来源:天津环保 作者: 阅读:1203 网友评论0

为促进天津市环境质量改善,分行业推动全市固定污染源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顺利实施,2018年11月22日,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水处理行业申领排污许可证的通告》,正式启动天津市污水处理厂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2018年12月31日前,全市建成区污水处理厂完成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依法持证排污、按证排污,2019年1月1日起不得无证排污;2019年12月31日前,其他污水处理厂完成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依法持证排污、按证排污,2020年1月1日起不得无证排污。  

通告全文如下:  

关于水处理行业申领排污许可证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原环保部《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8号)、《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部令第4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城建﹝2018﹞104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组织开展水处理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领范围  

全市辖区内污水处理厂(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二、申领时限  

2018年12月31日前,全市建成区污水处理厂完成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依法持证排污、按证排污,2019年1月1日起不得无证排污;  

2019年12月31日前,其他污水处理厂完成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依法持证排污、按证排污,2020年1月1日起不得无证排污。 

三、核发机关及申请程序  

纳入申领范围的污水处理厂向所在区行政审批局或相关部门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见附件)。  

纳入申领范围的污水处理厂应当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处理(试行)》等规定,在国家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permit.mee. gov.cn)上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试行)》、签署《承诺书》,公示期满后(实施简化管理的除外)通过平台正式提交申请,同时向核发机关提交通过平台印制的书面申请等材料。核发机关按承诺期限办结。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

关于“天津市启动污水处理厂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 ”评论
昵称: 验证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谷腾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2022’第九届典型行业有机气(VOCs)污染治理及监测技术交流会
2022’第九届典型行业有机气(VOCs)污染治理及监测技术交流会

十四五开篇之年,我国大气污染防治进入第三阶段,VOCs治理任务…

2021华南地区重点行业有机废气(VOCs)污染治理及监测技术交流会
2021华南地区重点行业有机废气(VOCs)污染治理及监测技术交流会

自十三五规划以来,全国掀起“VOCs治理热”,尤…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5月31日,在经历了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调研论证、反复修改完善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