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加强大气污染防治 推进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记者8日下午从海南省生态环境厅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海南正通过执行更严格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推进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确保空气质量达到世界领先水平。
海南省人大近期审议通过《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简称《条例》)。该条例出台是海南省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迫切需要,是建立大气防治污染的长效机制,确保大气质量改善的法治举措。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厅长邓小刚介绍,《条例》共分五章七十五条,包括总则、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法律责任、附则等五章,其中第三章“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包含了燃煤和其他能源污染防治、工业污染防治、机动车船污染防治、扬尘污染防治、农林业和其他污染防治等五个方面内容。
据悉,《条例》结合海南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要求,明确禁止燃用石油焦,严格限制露天焚烧行为,明确城市建成区现有居民住宅楼内有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在规定期限内退出。在违法行为处罚方面,提高了处罚下限,对违反条例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条例》结合海南省大气污染监督治理实际,要求制定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规划,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控制及监管。此外,还将引导企业入驻依法合规设立、环保设施齐全的工(产)业园区。
针对大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存在突出问题,《条例》进一步明确各市、县、自治县政府可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划定并公布禁止高排放车辆通行的区域和时间,以及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的区域。在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农林废弃物基础上,要求市、县、自治县级政府组织建立秸秆收集、贮存、运输和综合利用服务体系。
邓小刚介绍,海南下一步将加强工业污染源防治,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2020年底前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许可证核发,严格实施按证排污、按证执法。全面推进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整治建材、石化、玻璃、火电等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
他透露,海南省即将出台严禁秸秆和垃圾焚烧、严禁槟榔土法熏烤等更加严格的措施,同时将推进气代柴薪和秸杆利用,综合治理大气面源污染。此外,海南将在党政机关、公共服务等领域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车,推进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车提前淘汰更新,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
邓小刚表示,海南正在加强区域大气污染成因、来源等科技攻坚,对海南省大气污染源进行初步解析,为污染防治的决策提供科技支撑。
目前,海南正对标国际生态环境一流的国家和地区推进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该省正在制订环境空气质量2035年远景目标及分阶段达标的路线图和时间表,使得海南在2035年空气质量能够达到世界领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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