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长信箱:关于咨询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回复
更新时间:2019-01-17 09:55
来源:生态环境部
作者:
阅读:2321
近日,生态环境部回复了关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相关问题,详情如下:
来信: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4.5每个新建燃煤锅炉房只能设一根烟囱,烟囱高度应根据锅炉房装机总容量,按表4规定执行,燃油、燃气锅炉烟囱不低于8m,锅炉烟囱的具体高度按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新建锅炉房的烟囱周围半径200m距离内有建筑物时,其烟囱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m以上。”最后一句“新建锅炉房的烟囱周围半径200m距离内有建筑物时,其烟囱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m以上。”中的新建锅炉房是指新建燃煤、燃油和燃气锅炉房?还是仅指新建燃煤锅炉房?
回复:
在《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关于4.5部分“新建锅炉房的烟囱周围半径200米距离内有建筑物时,其烟囱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m以上”的表述,其中“新建锅炉房”是指新建燃煤、燃油和燃气锅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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