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碧水、净土!2019徐州污染防治攻坚战方案发布
27日,《徐州市2019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发布。
“实施方案”对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的2019年任务措施进行了总体布局。
蓝天:
2019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降至58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61%;
碧水:
地表水国考断面、24个国省考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分别达到66.7%、79.2%以上,消除省考以上劣Ⅴ类断面,地表水功能区达标率78%,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地下水质量保持稳定;
净土:
土壤环境质量达到省考核要求。
蓝天保卫战
2019年,徐州市的蓝天保卫战将以重点行业为管控对象,秋冬季、采暖期为重点时段,PM2.5为主要因子,以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为突破口,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深度治理工业大气污染。
徐州市将全面实施特别排放限值,推进非电行业氮氧化物深度减排和超低排放改造,强化工业污染全过程控制,实现全行业全要素达标排放。
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
实现生活垃圾焚烧行业达标排放。
深入推进钢铁、焦化、水泥、电力等重点行业转型升级。
2019年完成龙远钢铁、荣阳钢铁、成刚集团、海通特钢、龙山铸造、博丰钢铁、聚诚铸造、牛头山铸业产能交易、拆除设备,确保应退尽退、应关尽关。
2019年5月底前,完成丰县建滔能源、邳州沂州焦化和沛县天安化工(与观茂焦化整合成一家)等企业干熄焦改造环保项目建设,深入推进其余焦化企业关停拆除任务。
大幅削减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铜山区、贾汪区除熟料外的水泥企业数量,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面退出水泥产业;铜山区淮海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分阶段退出,推进14家水泥粉磨企业整合为2家大型粉磨龙头企业;推进贾汪区26家水泥粉磨企业整合为2家大型粉磨龙头企业。
严格管控各类扬尘。
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开展扬尘污染防治专项督查,扬尘防治检查评定不合格的建筑工地实施停工整治,限期整改。将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严格落实渣土运输车辆密闭运输、冲洗、限速等规定,不符合要求的依法实施处罚。推进堆场和码头扬尘污染控制。并对各县(市)、区实施降尘综合考核,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6吨/月•平方公里。向社会每月公布各县(市)、区降尘监测结果。
坚持统筹“油、路、车”治理。
以货物运输结构调整为主线,以车用柴油和尿素质量达标保障为关键,以高污染高排放柴油货车为主攻方向,建立健全严格的机动车全防全控环境监管制度,大力实施清洁柴油车、清洁柴油机、清洁运输、清洁油品行动,全链条治理柴油车超标排放。
全力削减VOCs。
动态更新源清单系统数据库,准确掌握全市重点行业企业VOCs排放总量实际变化情况。2019年底前,凡列入省VOCs重点监管企业名录的企业,均应自查VOCs排放情况、编制“一企一策”方案,经专家评审后,报县、市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加强工业企业VOCs无组织排放管理。并开展VOCs整治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对负有连带责任的环境服务第三方治理单位应依法追责。
碧水保卫战
2019年,徐州市市将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扎实推进河长制、断面长制,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扎实推进水资源合理利用、水生态修复保护、水环境治理改善“三水并重”,加快区域和农村水污染防治,切实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
推进区域供水全覆盖。
完成应急水源建设,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备案。加强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全过程管理和监测、评估,市、县两级按相关规定每季度公开原水、出厂水和龙头水水质状况。
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
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尽快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县级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COD年平均浓度不低于200mg/L。完成省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建设任务。同步加快建设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率达到90%。
优化空间布局,大幅提升生态岸线比例。
开展重要河湖生态缓冲带综合整治。加大重点水体治理,如奎河、房亭河市区段等。综合整治入河湖排污口。加强航运船舶污染防治。加强生态修复。严禁非法采砂,开展尾矿库综合治理,严格保护区管控,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推进重点河流湖泊沿岸造林绿化和森林质量精准提升。
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
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保洁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扎实开展“厕所革命”,科学防治农业面源污染。
净土保卫战
2019年,我市将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围绕“摸清底数,预防污染,严控风险,扩大修复”的总体思路,以固体废物控増量、减存量为重点,着力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推行清单管理,建立销号机制,确保农产品土壤环境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
落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转移等管理制度。
农村生活垃圾推行“户投放、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市)处理”模式,原则上做到垃圾不岀县。着力提升集中处置能力。将垃圾、污泥、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等集中处置设施纳入公共基础设施范畴,通过政府主导、资金扶持、多元投入等方式加快推进处置设施建设,并保障其正常运行。
推进土壤污染防治。
继续做好农用地土壤详查有关后续工作,加强耕地土壤环境分类管理,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省统一部署,全面开展我市土壤环境例行监测,推进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
建立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销号管理机制。
排査土壤环境问题突岀区域,结合污染地块环境管理要求,“发现一块、管控一块、修复一块、消除一块”,配合省有关部门建立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落实省制定的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销号管理办法,对经风险管控、治理修复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治理修复目标的地块,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可申请移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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