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监管力度
据北京市2018年公布的大气污染源解析,在本地源中,移动源排放污染占45%,是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移动源包括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两部分。
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包括建筑和市政工地使用的施工机械等。据统计,北京地区共有非道路移动机械约10万台。单台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的颗粒物和氮氧化物分别是机动车的63.5倍和84.2倍,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对空气污染的贡献率已与机动车相当。相对于机动车,目前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管相对滞后,亟待加大执法力度。
非道路移动机械有如下特点,一是行业管理缺位,非道路移动机械无须上牌照,也无须年检,管理手段欠缺;二是流动性强,非道路移动机械多为租赁使用,随用随租,无固定工作场所,随机性较强;三是社会关注度不高,非道路移动机械工作场所大多远离居住区,多为夜间工作,隐蔽性较强,对其污染危害认识不够。
打赢蓝天保卫战,在治理好机动车污染的基础上,笔者认为,当前要重点加大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的执法监管力度,不断深化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持续降低污染排放强度。
加强宣传,提高认识。要通过宣传营造污染治理的良好社会氛围。要让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认识到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的严重性,明确职责,制定治理措施,在各自分管范围加强执法监管;要让社会了解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的危害,参与监督,促进治理工作开展;要让非道路移动机械租赁和产权双方明确当前政策和形势,清楚违规使用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有的放矢,科学监管。针对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特点,要通过大数据和物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实现有效监管。建立数据库,一机一码,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只要扫一下,就能了解全部信息,方便监管工作开展。安装定位系统,结合申报登记制度,使区域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情况一目了然,能够大大提高执法工作效率。
细化分类,有效监管。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范围广,种类型号多,单台价格在几万元至几百万元不等,在执法监管中要避免“一刀切”。如叉车属于非道路移动机械,有的价格在6万元-7万元。如果叉车违规使用,按照《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应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这种金额的处罚很难执行,必须细化条款,才能更好地让法律落地,发挥作用。
作者单位:北京市丰台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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