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电停产整治 唐山市发布最新大气污染管控通知
9月21日,唐山市丰润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9月下旬大气污染防治加严管控措施》的通知。为有效减少大气污染排放,持续改善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按照市政府《9月份大气污染防治加严管控措施》(唐机1564号),在严格执行区已制定的各项管控措施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实施加严管控。后期随气象条件及唐山市管控要求另行调整。
一、管控时限:2019年9月22日0时至10月4日。
二、管控要求
(一)工业企业
1.钢铁行业。
①天柱钢铁有限公司保留一台烧结机生产。2#208m2烧结机、3#108m2烧结机于9月22日0时至9月27日24时停产。
②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烧结机限产50%。2#92m、3#92m2烧结机于9月22日0时至9月27日24时停产。其他装备停限产按照原定停限计划执行。两家钢铁企业允许生产的装备必须达到超低排放,烧结机要采取降低机速、减少料面厚度、压减30%风门的方式降低负荷生产,加大脱硫脱硝设施处理效率,最大限度降低污染物排放量。
2.水泥熟料行业。
燕东水泥、泓泰水泥自9月22日0时至9月27日24时,熟料生产线限产40%,9月28日0时至10月4日24时熟料生产线停产;9月23日0时至10月4日24时,粉磨站停产;
冀东水泥唐山分公司二厂一条生产线自9月22日0时至10月4日24时停产,另外两条处置污泥生产线保持最低负荷生产;
冀东水泥唐山分公司一厂、冀东水泥丰润分公司、飞龙水泥继续停产。允许生产水泥企业必须达到超低排放。
3.铸造、独立轧钢、粉磨站、钢铁破碎、干粉砂浆、钢铁破碎、热压金属块、陶瓷、硫镁肥、镁砂、橡胶、水泥制品、无机盐企业自9月23日0时至10月4日24时停产(通过超低排放验收的独立轧钢企业、铸造企业和使用电加热、热装热送的轧钢企业自9月28日0时至10月4日24时停产,市区二环线以内且未进工业园区的粉磨站、铸造、独立轧钢含冷轧企业自9月22日0时至10月4日24时停产。)
4.独立石灰窑、砖瓦继续实施停产整治。
5.13个行业综合治理清单中企业由属地负责继续执行提标改造、停产整治要求。
6.8月底前未完成市大气污染治理要求的企业继续实施断电停产整治。
在保障措施中,对停产企业采取断电措施。由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结合供电部门,于9月23日开始,对停产企业实施摘除电表断电,对市供电公司大客户供电企业,对其生产用动力电器柜及主要生产设施加贴封条,要强化日常巡查管控,严防企业私自接电生产。
此外,区领导将带队开展“零点行动”夜查,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生态办将组织开展夜查和突击检查;区工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要组织人员开展高密度执法监管;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也要组织开展常态化巡查督导;区电视台要对9月份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暗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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