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重污染天气应急暗查:抽查58家企业 7家企业存在环境违法问题
在全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后,近期,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组建8个督查组开展省级暗查。各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随机抽查58家企业。检查发现,有19家企业未落实大气管控措施,有7家企业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第一轮暗查发现未落实大气管控措施的企业
(共19家)
1、南京新蓝天钢构有限公司
2、南京双腾家具有限公司(高淳)
3、南京华狮新材料有限公司
4、南京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5、南京沙索(中国)化学有限公司
6、常州华狮化工有限公司
7、常州市洪炉铸铁件厂
8、淮安市江苏曜曜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9、扬州市东跃水泵叶轮厂
10、扬州统业特钢机械厂
11、镇江天宇混凝土有限公司
12、镇江通济河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13、镇江市延茅机械有限公司
14、镇江镇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15、丹阳市华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16、丹阳市折柳合金铸造厂
17、泰兴市南洋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18、泰州市国裕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19、靖江市焱升铸业有限公司
第一轮暗查发现环境违法问题的企业
(共7家)
1、南京三隆包装有限公司
2、南京上美冠丰塑胶有限公司
3、南京浩宇塑业有限公司
4、南京市恒缇电子有限公司
5、南京德星精密压铸公司
6、常州华狮化工有限公司
7、常州市洪炉铸铁件厂
对本次发现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按规定作为环保失信记录实时纳入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对评价等级为黑色(严重失信)和红色(较重失信)的企业,将按照《关于深入推进绿色金融服务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8〕413号)《关于完善根据环保信用评价结果实行差别化价格政策的通知》(苏发改工价发〔2019〕474号)等文件要求,执行暂停新增贷款、水电加价收费等联合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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