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挂牌转让84亿资产 天津水务“卖卖卖”给我们什么启发
根据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产权转让公告,天津水务集团先后于2019年6月挂牌转让旗下天津市管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和天津市华水自来水建设有限公司各65%的股权,转让底价分别为14.452亿元和2.757亿元,2019年12月挂牌转让滨海水务有限公司49%股权,转让底价为12.34亿元,2020年2月又挂牌转让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49%的股权,转让底价为54.47亿元。4家转让标的公司均为天津水务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而翻看天津水务集团近期的产权转让记录,可以看到其曾于2018年12月将天津市华博水务有限公司49%股权转让给北控水务,价格为8.52亿元。
根据天津水务集团官网介绍,天津水务集团由天津自来水集团和天津水务投资集团,以及相关的引滦入津、南水北调原水管理单位(市水务局所属7个原水事业处)于2016年初整合而成,注册资本80亿元,是天津市城市水务统一运营平台和责任主体。可以判断天津水务集团是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重要的融资平台。
天津水务集团通过持续的资产转让,一方面盘活存量资产,获得资金回笼,能够缓解债务压力,扩大新的投资;另一方面实现了旗下子公司股权多元化的混合所有制改造,特别是通过引入行业内领先的战略投资者,优化公司治理结构,能够增强子公司经营能力,实现更好发展。天津水务集团在为子公司引入外部投资者的同时依然保留了一定股权,能够分享子公司经营效益改善后的收益。
天津水务集团的做法也为其他地区水投公司提供了好的经验借鉴,即积极利用产权转让进行融资,实现盘活存量+扩大增量+提升效益等多重效果。而对于部分市场化转型较为成功的水投公司来说,亦可以借混改加快推进的春风,以投资人的身份参与其他地区优质水务类资产项目的股权转让、增资扩股,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实现业务扩张。
从天津市市级层面来看,近年来“卖卖卖”的举动也是连续不断,天津市国资委官方网站专门设立专栏推介“天津市2020年精品国企混改项目”,目前已挂出19家企业拟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造。而2018年以来,天津市已成功实施混改企业14家,包括最早的天津建材集团转让55%股权引入北京金隅,到天津药研院增转结合让渡65%股权引入招商天合、转让天津建工集团65%股权引入上海绿地等等,最近一起成功的案例是在4月20日完成签约的天津信托混改项目,由上海上实集团以94.09亿元的价格,摘得了天津信托77.58%股权。
4月21日上海建工又公布,以3.28亿元收购天津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简称“津诚资本”)所持天津住宅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天住集团”)51%股权,参与天住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连续两天上海企业摘得天津公司股权,有人不禁惊呼“天津化债新招术:把天津卖给上海”。
为了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化解债务风险,天津市采取果断措施,通过出售国有企业股权,既盘活了存量资产、降低了债务风险、扩大了再投资的资金来源,同时对标的企业实现了混合所有制改造,引入了战略投资者,推动改善经营效率和效益,可谓是推进改革和化解风险的有力举措,值得其他地区借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国办函〔2016〕88号)
3.4.4 Ⅳ级(一般)债务风险事件,是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1)单个市县政府本级偿还政府债务本息实质性违约,或因兑付政府债务本息导致无法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运转支出;
(2)单个市县政府本级无法履行或有债务的法定代偿责任或必要救助责任,或因履行上述责任导致无法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运转支出;
(3)因到期政府债务违约,或者因政府无法履行或有债务的法定代偿责任或必要救助责任,造成群体性事件;
(4)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需要认定为Ⅳ级债务风险事件的其他情形。
4.1.1 Ⅳ级债务风险事件应急响应
(2)市县债务管理领导小组或债务应急领导小组认为确有必要时,可以启动财政重整计划。市县政府年度一般债务付息支出超过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的,或者专项债务付息支出超过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的,债务管理领导小组或债务应急领导小组必须启动财政重整计划。
4.2 地方政府财政重整计划
(3)处置政府资产。指定机构统一接管政府及其部门拥有的各类经营性资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国有股权等,结合市场情况予以变现,多渠道筹集资金偿还债务。
笔者注:III级及以上债务风险事件分别为较大、重大和特大债务风险事件,除了采取IV级债务风险事件应对措施外,还要采取更多升级措施,上述措施仅为IV级风险的部分应对措施。应当说明的是,天津市并未出现文件中提到的债务风险,更未进入风险应急响应状态,其资产处置更多是基于保持债务负担合理、加快国有企业改革等角度而开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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