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生态环保携手:协同治“气” 跨界转“废”
7月13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自4月1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签订了《深化川渝两地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协议》《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白名单”合作机制》《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等有关协议以来,两省市从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环境联合执法等方面建立机制、协同合作、资源共享,不断推动川渝两地生态共建环境共保落地见效。
一张协议管两地空气,治“气”联合突出防治成效。6月22日至30日,重庆渝北、永川、合川、荣昌区生态环境局会同四川内江、泸州、广安、达州市生态环境局,组成四个联动帮扶组,对重庆渝北、永川、合川、双桥经开区及四川内江等5个区域开展了今年第一轮次联动帮扶。本轮帮扶涉及川渝毗邻区域20余个区(市)、县,大气、执法、监测等70余人参加,突出VOCs检查重点行业10个、企业30余家,发现并移交涉大气环境问题线索23条。
川渝两地在调研废铅蓄电池、废荧光灯管、废线路板等3类危险废物的利用处置能力互补性强、跨省市转移量大、日常来往函件多周期长等现状,积极思考,探索创新,首批将15家企业纳入“白名单”,畅通两地跨省转移通道,发挥优势共享两地利用处置资源,深受企业好评。
开展跨省级生态环境联合执法,落实跨界突发环境事件协作处置机制,共护生态环境。4月1日以来,渝北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大足区、潼南区、荣昌区、开州区、梁平区、城口县等区县与四川省泸州、内江、隆昌、开江、邻水、安岳等区县开展联合执法12次,检查企业100余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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