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出台建筑垃圾减量化新标准
工程渣土、泥浆、拆除垃圾等将实行分类收集、存放和处置,严禁将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入建筑垃圾,施工现场垃圾排放量每万平米不高于300吨。近日,安徽省住建厅出台建筑垃圾减量化新标准,在全社会倡导加快建筑垃圾分类分级利用,不让建筑垃圾成为城市负担。
工地垃圾排放量有了“红线”
建筑垃圾,主要由混凝土块、砖块、灰浆、废旧金属、地砖、墙砖、木地板、墙纸、墙布以及纸板包装袋等组成。随着城市建设的跨越推进,每年全省产生的建筑垃圾越来越多,专业化建筑垃圾清运、处置的市场需求巨大。同时,如何不让建筑垃圾成为城市的负担,考量着城市管理决策。
按照省住建厅本次出台的建筑垃圾减量化新标准,全省将遵循“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和“源头减量、分类管理、就地处置、排放控制”的总体思路,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工程建设可持续发展和城乡人居环境改善。
到2025年,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300吨,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200吨。
建筑垃圾减量化纳入招标文件
为了加强在建工程建筑垃圾管理,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全省将落实建设单位建筑垃圾减量化的首要责任。建设单位应将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和措施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文本,将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费纳入工程概算,及时支付所需费用。
设计单位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要求,设计施工协同配合,减少设计变更,保证设计深度,积极推行标准化设计。施工单位应组织编制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方案并严格落实,明确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和职责分工,提出源头减量、分类管理、就地处置、排放控制的具体措施。
分类处置提高固体废物利用价值
未来,安徽将逐步建立建筑垃圾分类收集与存放管理制度,对于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施工现场危险废物等实行分类收集、分类存放、分类处置。鼓励以末端处置为导向对建筑垃圾进行细化分类,严禁将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入建筑垃圾。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就地处置,提高建筑垃圾处置利用水平。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出场建筑垃圾进行分类称重(计量),宜在施工现场出入口醒目位置实时公示建筑垃圾出场排放量。
目前,合肥已经有个别企业在试点进行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利用。通过技术处理,建筑垃圾可以作为再生砖的原材料,最大处理量可达每日2500立方米,建筑装修垃圾再生利用覆盖率接近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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