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精准施策抓实大气污染防治
更新时间:2020-12-08 09:22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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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云南省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近年来,保山市立足实际,全面加强统筹,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制度,以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治理为重点,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
近3年来,保山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一直保持在98.9%及以上,全市优级天数大幅增加,特征污染物浓度大幅下降。2018年、2019年全年优级天数分别为215天、249天,优级天数分别占全年总天数58.9%、68.2%。2020年1月-10月,空气质量优208天、良94天、轻度污染3天,优良天数比例为99.0%,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为19微克/立方米,均达到约束性指标要求;与去年同期相比,保山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上升0.3个百分点,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下降1微克/立方米,轻度污染天气减少1天。
保山市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印发并严格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着力抓好重点时段治理、重点行业治理、重点区域治理。坚持开展春夏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抓实燃煤锅炉淘汰、“散乱污”企业综合治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等一系列举措,削减污染物排放。完成全市209户“散乱污”企业分类处置,淘汰或改造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61台,完成工业炉窑治理42个项目,全市209座加油站建成运行油气回收设施,建成1套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1个保山市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并实现三级联网;生态环境、公安交警、交通路政等部门联合开展柴油货车抽检抽测。
为减轻大气面源污染,保山市划定了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截至目前,保山中心城区、腾冲市、昌宁县已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中心城区、昌宁县已完成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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