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中下游共享赤水河“红利”
一泓清水,两岸青山。赤水河之所以名声大噪,是因为当年红军“四渡赤水”“乌蒙山回旋战”的传奇,更是因为如今蜚声中外的茅台酒。殊不知,全长436.5公里的赤水河,是长江流域唯一未建坝的一级支流,流域内有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的主要栖息地或产卵场,是长江上游区域重要的生态屏障。
云贵川三省把赤水河流域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之重,坚持高位推动完善政策规划。2011年,《贵州省赤水河环境保护条例》颁布实施。2014年,赤水河成为贵州首个生态文明改革实践示范点,开展12项生态文明制度改革任务,其中之一就是建立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制度,通过改革的办法和举措,初步建立起流域上下游联防联控、共保共治、责权明晰、政企联动的长效机制。2018年2月,云贵川三省达成共识,明确以构建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为共同目标,建立全国首个跨多省流域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试点,加快全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政企联动,明晰上下游权责
没有赤水河,就没有茅台酒,积极参与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是茅台集团义不容辞的责任。2014年起连续10年,茅台集团每年出资5000万元用于赤水河流域(贵州境)生态环境保护,贵州省政府根据《赤水河流域保护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每年也投入5000万元用于支持流域治理,政企联动成为赤水河流域生态保护补偿的特点之一。
实施流域生态保护补偿的关键之一,是要明晰上下游权责。2014年,贵州省政府批复实施了《贵州赤水河流域水污染生态补偿暂行办法》,规定在毕节市和遵义市开展赤水河流域水污染生态保护补偿。毕节市跨界水质监测断面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遵义市向毕节市缴纳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反之毕节市向遵义市缴纳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年度结算后,专款用于赤水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生态建设和能力建设。通过实施生态保护补偿,调动了上游区域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截至2019年,遵义市向毕节市累计缴纳赤水河流域水污染生态保护补偿金7679.72万元,对上游水质持续保持优良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省合力,共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赤水河作为云贵川三省的界河,流域管辖范围纵横交错,长期以来存在上下游、左右岸产业布局、环境准入、污染物排放监管、环境执法尺度、环保资金投入力度的不一致,对赤水河生态环境保护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贵州省在总结省内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组织研究起草了《云贵川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方案》,提出三省共治赤水河的倡议。2018年2月,云、贵、川三省人民政府达成共识,共同签署《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三省按照1∶5∶4比例共同出资2亿元设立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根据赤水河干流及主要支流水质情况界定三省责任,按3∶4∶3的比例清算资金。2018年12月,三省生态环境、财政部门共同印发实施《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实施方案》。
云南省印发《建立赤水河流域云南省内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加快推动赤水河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工作落地,昭通市负责云南省内赤水河生态保护补偿工作具体实施,印发实施《赤水河流域(云南段)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8年-2030年)》。
四川省出台《四川省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确定了省、市、县三级共同筹集资金,市、县两级均享受资金分配权,共同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模式。
2017年-2020年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拨付180亿元用于奖励长江经济带保护与治理,其中分别拨付四川、贵州、云南长江经济带保护与治理奖励资金23.52亿元、17.31亿元、13.86亿元。2017年-2019年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分别安排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奖励资金2.66亿元、4.2亿元、0.46亿元用于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奖励。
完善联防联控和信息共享,强化联合查处和打击
通过建立联防联控和环境信息共享机制,强化联合查处和打击,实行流域上下游环评会商及环境污染应急联动,促进三省间赤水河流域保护沟通协调,形成赤水河流域上下游同决策、同部署、同行动。同时,三省还建立了“合作共治、区域协作”工作机制,每年召开一次轮值会议,共同研究探讨赤水河流域环境保护工作,落实长江流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共推“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区域合作”任务,保障赤水河流域健康、绿色发展。
目前,赤水河环境质量稳中向好,跨省国控监测断面水质到达Ⅱ类水质标准,各支流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优良率实现100%。2018年3月,赤水河荣获“中国好水”优质水源地称号,仁怀市荣获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表彰,赤水市被命名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创新实践基地。同时,赤水河作为全国首个跨多省流域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试点,为全国探索建立多省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积累了经验。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