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美丽中国典范的“深圳方案”有何亮点?
2019年8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赋予了深圳“可持续发展先锋”的战略定位,要求深圳“率先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
近日,深圳市发布了《深圳率先打造美丽中国典范规划纲要(2020-2035年)及行动方案(2020-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系统谋划了未来15年在全国率先打造美丽中国典范的总体战略,制定了“十四五”期间的任务施工图。这个勇担改革先行先试“冲锋舟”和“拓荒牛”的城市,将从新的起点再出发,在美丽中国建设中成为一个具有示范效应的领跑者和带动者。
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为打造美丽中国典范奠定坚实基础
四十多年来,深圳秉承生态优先理念,在全市域整体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全市域创建,成为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副省级城市。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日益增强。
在绿色发展方面。地均、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居内地城市前列,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水耗降至全国平均水平的33%和11%,处在全国大中城市最低水平。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4.93%,达到全球领先水平。完成了三次重大产业升级,实现了劳动密集的“深圳制造”到创新驱动的“深圳创造”。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居全国城市第二位,构建了更具竞争力的绿色现代产业体系。
在生态环境方面。超常规推进水污染治理,在全国率先实现全市域消除黑臭水体,水环境实现历史性、根本性、整体性好转。大气环境质量在全国稳定保持在第一梯队,最早开展PM2.5源解析。建成首个符合国家标准的“一街一站”网格化监测体系,推广新能源汽车使用规模在全球城市排名第一。入选国家“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并稳步推进试点任务。
在生态保护方面。2005年在全国率先提出基本生态控制线概念,将近50%市域面积纳入控制保护范围。不断优化城市生态空间,提升市民群众的“绿色福利”,公园绿地500米覆盖率达90.87%,森林覆盖率达39.78%,建成“千园之城”“花园城市”“森林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不断加强,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面积比例在珠三角城市中排在前列。自然保护地面积占比提前达到生物多样性公约提出的2020年目标要求。
在生态文明制度方面。率先明确提出建立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环保实绩考核制度,将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列入全市三项“一票否决”事项。发布全国第一个正式批准实施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统计制度。创新按日计罚、查封扣押制度,被国家环境立法吸收。将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管理纳入特区环境保护条例。发布土壤背景值地方标准。试点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更高更严更实,率先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
“率先打造美丽中国典范”,意味着要早于全国其他地方实现美丽中国建设目标,要在美丽中国建设中形成引领示范作用,还要在全球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优越性。因此,《纲要》不仅要对标国际国内最高最好最优,还要力争实现最高最好最优;不仅要在美丽中国典范建设上先行示范,还要创造出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引领带动更多的城市开展美丽中国建设。
在总体思路上,《纲要》立足“可持续发展先锋”战略地位,瞄准2025年、2035年、本世纪中叶三个阶段发展目标和“率先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的总体要求,谋划提前15年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打造美丽中国典范的城市范例。
在发展目标上,以“全球标杆城市”发展目标为统领,提出美丽中国典范建设“三个台阶”的目标愿景:到2025年,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到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国际一流水平;到本世纪中叶,城市生态环境治理范式全球领先,成为竞争力、创新力、影响力卓著的全球生态环境标杆城市。
在基本原则上,围绕《意见》战略定位与目标要求,明确深圳建设美丽中国典范建设应当遵循和坚持的“五大原则”: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两山”理念、坚持绿色发展、坚持对外开放和坚持共建共享。
在实施路径上,重点布局高水平建设都市生态、高标准改善环境质量、高要求防控环境风险、高质量推进绿色发展、高品质打造人居环境、高效能推动政策创新和高站位参与全球治理“七大领域”,谋划实施“六个城市标杆”和“一个国际交流合作窗口”的重点任务。
在任务落实上,制定了“三个台阶、每五年一方案”的建设战略思路,步步为营、久久为功,确保“率先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目标顺利实现。在“十四五”期间,明确了七大行动体系共208项任务内容,按照“台账式管理、项目式实施、节点式推进”落实第一个五年任务要求。
多方面探索创新,力争实现生态环境治理范式全球领先
《纲要》树立世界眼光、对标国际先进,充分发挥深圳开拓创新、敢闯敢试的基因优势,积极探索美丽中国典范建设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形成生态环境保护优化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典范模式。
一是城市生态方面。创新自然保护地体系,实施生态空间精细化管理。建立城市生态系统定期调查评估制度,开展生态系统保护成效监测评估,实行城市生态常态化监管,将生物安全纳入全市安全保障体系。
二是环境质量改善方面。强化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统筹臭氧和细颗粒物协同控制。构建全要素治理、全周期管理、全流域统筹的治水体系,打造生态美丽河湖。健全河口海域管理机制,强化陆海联动的海洋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新模式。
三是环境健康管控方面。强化土地流转全生命周期监管。建立空气质量健康指数体系,创建安静典范区,打造健康样板城市,打造健康城市“代谢系统”。建立环境应急现场指挥官制度,加强环境激素、抗生素、微塑料等新污染物治理。
四是绿色低碳发展方面。强化温室气体与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建立生态产品市场定价、信用、转化和交易体系,深化“节能环保产业+新基建”融合发展。建立绿色产业认定规则体系,完善本地清洁能源供应机制。实施生态环境导向的城市开发模式,推进能源、建筑、规划、交通等领域绿色技术应用。
五是人居环境建设方面。将公众健康与生活体验纳入城市规划。建设美丽社区,加快绿道、碧道和森林步道互联互通,打造全链条智慧出行服务体系。建立以生态价值观念为准则的生态文化体系。
六是现代环境治理方面。完善产品环保强制性地方标准,建立与国际接轨、突出人体健康的生态环境标准体系。探索建立“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审判结果执行机制。推动金融科技和绿色金融融合发展。依托数字社会和数字政府打造国内领先的“数字环保”大数据平台。
七是全球交流合作方面。推动建立区域统一的生态环境标准和评价体系。打造国际生态环境合作和研究平台集聚区,鼓励在全球生态资源和技术优势地区建设“科研飞地”,加强绿色产业技术“走出去”“引进来”。
提供更多美丽建设实践样本,全面开启美丽中国建设新征程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美丽中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前提与重要板块,是推进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内容,是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领域,也是彰显中国制度优势,共建清洁美丽世界的重要方面。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纲要》是五中全会提出美丽中国远景目标之后,全国第一个正式发布的推动美丽中国典范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是城市层面在美丽中国建设实践上开展的又一次积极探索。《纲要》在目标指标体系制定、重点任务谋划部署、重要保障措施安排、跟踪实施机制创新等方面开展了积极探索,为国家谋划美丽中国建设顶层设计提供了深圳经验,为美丽中国建设的路线实施提供了样本路径。
下一步要按照党中央对美丽中国建设两步走战略部署,围绕面向美丽中国建设远景目标,鼓励全国各地探索“各美其美”的美丽中国建设路径,探索实践不同层级美丽中国样本,高标准、高质量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谱写好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美丽中国建设新篇章。
作者系中国工程院院士、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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