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用法治力量守护好长江母亲河
更新时间:2021-03-04 09:14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 韩东良 于同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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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前召开的江苏省人大常委会《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座谈会上,“用法治力量守护好长江母亲河”成为会议主题。
江苏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娄勤俭在批示中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和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栗战书委员长在长江保护法实施座谈会上的讲话要求,切实增强执行和实施法律的责任感使命感,加强学习宣传普及,严格执法监督问责,加快开展地方相关立法修法,用法治力量守护好长江母亲河。
江苏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樊金龙就贯彻实施作出部署。樊金龙指出,贯彻落实好《长江保护法》,意义重大、重任在肩。全省各级政府部门要准确把握法律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用法治力量破解难题。抓好责任分解,对照法律条款细化任务分工,落实各方责任,加快形成法律实施的责任体系和工作体系。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李小敏在讲话中指出,省及沿江各市人大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研究制定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的配套地方性法规,切实加强执法监督。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厅长王天琦在交流中表示,江苏生态环境部门将用好法律武器,更大力度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和长江保护修复,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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