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出台两项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地方标准
经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由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制订的《城市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技术规范》《环境监测设施、危险废物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技术规范》两项地方标准近日向社会正式发布实施,填补了甘肃省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地方性法规标准空白。
两项地方标准进一步明确了城市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的要求、点位、形式和流程、管理等内容,为甘肃省环保设施向公众常态化、制度化开放提供清晰的操作依据,规范了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提升了开放水平和开放质量,对更好地激发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公众环境意识、创新环境治理体系、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2017年以来,按照生态环境部部署安排,甘肃省生态环境厅采取印发实施方案、定期公布名单、举办专题培训、定期组织活动、制作宣传品、加大宣传力度“六项措施”,扎实开展环境监测设施、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及危险废物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等四类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建立起了较为顺畅的公众参与沟通机制。
截至目前,甘肃省已有四批62家设施单位列入国家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单位名单,做到了应开尽开,实现了国家要求的100%向公众开放的目标,参观人数达到66933人次,有效推动了全社会形成崇尚生态文明的良好风尚。
下一步,甘肃省将认真推动两项地方性标准有效执行,进一步拓展石化、电力、钢铁、建材等领域向公众开放,动员社会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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