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排污权交易 助推绿色发展
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本质是用市场化手段推动节能减排,其关键是建立排污权指标的有偿分配使用制度。湖北省自2016年起开始推行排污权交易,涉及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从市场走势来看,排污权交易价格逐年上涨,氨氮交易从最初每吨1.4万元涨到最高每吨8万元,排污权资源越来越稀缺。通过市场调节手段,生产落后、排污量大且经济效益差的企业因无法承受而自行退出,助推了区域经济的绿色发展。
潜江市2017年开始开展排污权交易工作,累计开展136次交易,金额约1780万余元。2018年,潜江市委托湖北省环科院开展了全市110家规模以上排污单位排污权核定。根据排污权核定统计结果,潜江经济开发区排污总量在23个区镇中排在第一位,化工行业是排污量最大的行业,也是全市“十四五”期间乃至今后长时间内绿色发展的主战场。
当前,潜江市排污权交易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是2021年全市新建、扩建项目需新增排污权的总量替代来源严重不足。同时,2017年全市进行初始排污权核定后,因前期漏核,以及企业变更等产生的富余排污量,存在底数不清的问题。
二是按照《湖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办法》相关规定,须由政府成立排污权储备管理机构,行使政府储备排污权的职能。目前全省已有襄阳、宜昌、荆州等地市成立了排污权储备机构,很好地支持当地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科技示范等项目建设。但潜江市尚未建立排污权储备管理机构。
三是目前全市排污权出让收入财政专户1682万元,一直存于财政专户,没有发挥出应有作用。
对于以上问题,笔者提出用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几点建议。
一是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园区及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潜江市地下盐卤资源丰富,是湖北省重要的化工基地,化工企业排放的污染物占比最高。应禁止或限制高能耗、高排放的项目入驻,多引进和发展能耗低、污染小、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产业。在化工园区,要限制基础化学原料产业,多发展盐卤化工、石油化工下游产业,从产业链上补齐产业短板,以上游产品作为下游原料,促进循环绿色可持续发展。园区企业加大末端治理设施投入,鼓励用水大户节水改造和污水近零排放试点;加快园区雨污分流改造,完善园区综合管廊建设,确保园区企业之间物料互通;加快建设集中供热项目;推进园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行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促进企业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下降,发挥固有排污权的最大效益。
二是建立排污权储备管理机构,开展全市排污企业富余排污权核定,收储企业富余排污权,激发二级市场排污权交易,实行排污权资源合理分配,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同时,加强与财政、税务部门的衔接,用活排污权出让收入,可以安排专项用于收储排污权以及策划保障一些项目储备总量的前期使用,并支持企业开展清洁生产等污染防治工作。
三是加强排污许可监管,倒逼企业向“绿”发展。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加大对排污企业监管力度,促使应交易未交易企业开展排污权交易,严厉打击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的行为,真正体现排污权作为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绿色发展重要保障要素的作用。
四是研究运用排污权奖励等政策激励重大项目落户。对于重大项目、绿色低碳项目,优先明确总量替代来源,减免排污权交易手续费,或者在交易方式上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简化手续。
作者单位:湖北省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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