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新闻发布会实录
为进一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我市空气质量“退后十”工作,不断提升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根据市委宣传部相关要求,今天召开了邯郸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新闻发布会。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根虎介绍今年1-7月空气质量状况和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大气处副处长柴爱廷就相关情况答记者问。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潘富金主持发布会。实录如下: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根虎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好!非常高兴和大家见面。首先,感谢新闻媒体和各位记者朋友们长期以来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关心关注和支持。下面,由我先向大家介绍全市今年1-7月空气质量状况和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实现空气质量全面改善。今年以来,邯郸市委、市政府将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退后十”当成头等大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上手,多次督导调度,强力推动落实。印发实施《邯郸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退后十”攻坚行动方案》《邯郸市深入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十二条措施》《邯郸市2021年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方案》《邯郸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退后十”7-12月强化攻坚方案》等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量化目标任务。市级分包领导一月一调度,县级分包领导每周巡查1次、调度1次,市生态环境局24小时安排县级干部和专家组值班,及时研判指挥,全力调度部署,全面协调推进,以时保日、以日保周、以周保月,扎实推动各项治理措施落实。1-7月份,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96,在全国排名倒14,比去年同期提高6个位次;同比下降16.1%,在全国排名正9。PM2.5浓度为45微克/立方米,全国排名倒26,比去年同期提高22个位次,同比下降26.2%;PM10浓度为85微克/立方米,全国排名倒13,比去年同期提高9个位次,同比下降15.8%;优良天为131天,全国排名倒21,同比增加6天。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二是坚持治本攻坚,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大力压减重点行业低效和过剩产能,今年以来全市共关停6座1000立方米以下高炉、12座100吨以下转炉;关停78家煤矸石砖瓦窑企业;大力推动邯钢老区退城整合、邯郸热电厂退城搬迁;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完成削煤131.2万吨,超过年度目标118.67%;采暖季前还将完成6.59户双代扫尾任务,确保平原地区散煤彻底清零。加强工业企业深度治理,采取在线监控、远程质控、分表计电、驻厂监管等措施,加强企业达标排放监管,确保钢铁、焦化、火电、水泥、玻璃、陶瓷等重点行业101家企业实现超低排放新常态;砖瓦、碳素、石灰、铸造、岩棉、氧化锌等行业473家企业达到“六化”治理要求;935家涉粉状物料企业无组织排放得到全面控制。继续对561家重点企业执行差别化生产调控,根据“退后十”进展情况和需要,科学安排每个月的生产调控比例。持续开展臭氧污染专项攻坚,337家企业完成“一厂一策”编制工作,121家企业完成源头替代,87家企业完成无组织治理103家企业完成末端提升改造,有效减少VOCS排放。强化扬尘面源污染防治,组织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攻坚行动,发现整改各类问题389个。对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全域全时段严防死守,核实处置火点447起,同比下降31.55%。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督导考核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以铁面督察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整合部门督查、行业督查、专项督查力量,成立6个“退后十”联合执法专项督查组,开展全区域、全过程、全时段督查检查,建立问题整改、案件查办、企业处罚、追责问责四个清单,跟踪盯办,督促落实。同时,严格按照《邯郸市打赢“退后十”攻坚战考核办法》,坚持每周预警、半月通报、月度检查、季度约谈,强化责任追究,层层传导压力,协调推进工作落实。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署,聚焦“减污降碳”总要求,紧盯“退后十”目标,有力有效推动各项措施落实落地,确保不折不扣完成全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实现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坚决打赢“退后十”攻坚战。
谢谢大家!
1、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退后十”,是省委省政府一项重要决策,请您给大家介绍一下邯郸市“退后十”现状及预测一下是否能如期实现“退后十”?
答:邯郸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退出全国168个城市的倒数十名以外,是省委、省政府交给邯郸的一项政治任务。今年以来,我市上下围绕“退后十”攻坚目标,强力推进各项重点减排措施,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截至8月24日,我市综合指数为4.81,在全国倒排第16;同比下降15.5%,全国正排第7。参与综合指数计算的六项污染物PM2.5、PM10、SO2、O3、CO、NO2年均浓度分别为44微克/立方米、81微克/立方米、13微克/立方米、184微克/立方米、1.6毫克/立方米、25微克/立方米,在全国排名分别为倒20、倒14、倒23、倒16、倒13、倒88;变化率分别为-24.1%、-15.6%、-13.3%、1.1%、-27.3%、-13.8%,在全国排名分别为正6、正4、正37、正102、正19、正13。目前,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和6项污染物绝对值和改善率均不在全国后十位,综合指数绝对值和全国排名均是历史同期最好水平。
经专家综合预测,2021年邯郸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若要实现“退后十”,综合指数目标要达到4.99。要完成年度目标,剩余时间(8月23日-12月31日)我市综合指数需要控制在5.31【去年同期为6.39】,同比下降16.9%,形势异常严峻。一是与竞争城市优势相差较小。截至8月22日,我市综合指数为4.82,与倒排第10名的西安市优势仅为0.19。大家都在你追我赶,稍有放松,则会不进则退,同时从历年数据显示,进入秋冬季后邯郸气象条件更加不利,“退后十”难度愈发加大。二是从好的方面来看,若今年全国168城市最终年度综合指数同比改善率与目前同比改善率一致,则我市年度综合指数为5.08,在全国168城市中倒排第13位,可如期退出全国后10位。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一切措施,以“坐不住、等不起、睡不着”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数着分秒推进,翻着日历攻坚,以超常规的付出换取“退后十”的胜利,向省委、省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回答完毕,谢谢!
2、作为钢铁大市,污染物排放量最大的行业,邯郸市近年来主要采取了那些治理措施呢?
答:根据大气污染源排放清清单统计数据:我市钢铁行业SO2、NO2、CO、VOCs、PM2.5、PM10排放量分别22032.5吨、30053.0吨,2022184.8吨、27959.7吨、8634.9吨、10880.3吨,占全社会排放量比重分别为42.9%、22.8%、78.2%、23.9%、7.3%、12.4%,基于钢铁行业污染物排放量的情况,我市始终把钢铁行业治理放在污染防治最重要的位置。
按照生态环境部和河北省对钢铁行业治理的相关要求,邯郸市钢铁企业2019年底全部完成了超低排放改造。目前执行2018年发布的河北省地方排放标准《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烧结机头(球团焙烧)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小时均值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mg/Nm3、35mg/Nm3、50mg/Nm3,其他工序(转炉一次烟气、钢渣处理废气颗粒物不高于50mg/Nm3)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小时均值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mg/Nm3、50mg/Nm3、150mg/Nm3。在有组织排放治理上,2018年在全国率先开展钢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治理,运用活性焦脱硫脱硝一体化治理和SCR脱硝技术,树立钢铁、焦化超低排放改造行业标杆。全市18家钢铁企业烧结、炼钢、炼铁工序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在无组织排放治理上,建设无组织排放管控治一体化平台,对装卸、堆存、储运、洗选、加工等环节无组织排放进行全过程监控,发现无组织排放高值立即进行处理,将无组织排放控制在最低水平。在交通结构调整上,加快钢铁行业“公转铁”工程建设进度,现5家钢铁企业完成铁路专用线建设【邯钢、新兴铸管、普阳、裕华、天津铁厂】,同时加快推进全市其他13家钢铁企业铁路专用线、管道或封闭管廊等建设。作为CO排放最主要来源,今年来相继在钢铁行业实施了高炉均压放散、休风放散,烧结机烟气循环,高炉、转炉煤气放散伴烧等有效治理措施,有效降低了钢铁企业CO排放量。
回答完毕,谢谢!
3.按照公布的环境质量数据,环境空气中臭氧污染日益突出,已成为夏季影响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请问邯郸市在臭氧污染防治上采取了那些措施呢?
答:谢谢你的提问。“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是我省“十四五” 期间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任务之一。臭氧污染是影响我市夏季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我市今年下发了《邯郸市2021年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方案》,完成了337家“一厂一策”编制,121家企业完成源头替代并树立一批标杆企业;87家企业完成无组织治理;103家完成末端提升改造。具体工作中,我们突出抓了4个方面工作:
一是全面排查重点管控企业,在5月底前完成清单建立,坚持“一企一策”精细管控,按照绩效评级实施错时生产调控,指导企业持续优化生产工艺,提升生产装备水平。对涉VOCs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封闭管理,持续做好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
二是对密封点大于2000个的企业,强化泄露检测与修复,并在5月、8月在全市开展两轮LDAR检测工作。开展涉VOCs废油(漆)桶专项排查行动,共排查出4433个,均统一按照要求集中处置,严防随意堆放而造成污染。
三是针对不利气象条件,采取臭氧临时强化管控措施,今年以来,共启动临时管控措施8次,有效减轻了我市在特殊时段下的臭氧污染程度。对沥青铺路、市政划线、露天喷漆等涉VOCs户外作业每日早5时至晚20时停止施工;针对加油站油气回收和卸油口开展泄漏检测,引导民众每日晚20时至次日早7时错峰加油。开展针对餐饮油烟、汽修、干洗行业集中整治,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治理设施安装到位并正常运行。
四是开展涉VOCs园区和企业集群排查整治。5月底前,完成了涉VOCs排放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排查,落实主体责任,建立管理台账。推进园区集群治理提升,加强“绿岛”项目建设,大力推进规划建设集中喷涂中心、活性炭集中处理中心和溶剂回收中心。
回答完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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